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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34号)要求,我委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如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我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委共收到省政府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共106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9件,省政协提案67件;主办件43件,协办件63件,重点提案1件,主要聚焦冰雪经济、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等方面。目前,办理完毕104件建议提案,1件重点提案,1件主办提案(6月29日交办)正在办理中。已将办理完毕的建议提案上传至省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有关单位。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都严格按照要求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面复(或微信视频),均取得满意的反馈,实现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和委员按照国家政治制度规定和宪法要求,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监督政府工作权力的重要方式。承办建议提案工作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实施渠道。我委坚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省政府关于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为遵循,把办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将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发展成果中。今年我委继续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委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分管主任直接领办,具体负责;承办处室处长和承办人员负责答复,具体落实。并由法规处负责协调督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为确保建议提案高质量办理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收到省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印发通知及将相关资料,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处室,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办理标准、工作时限及责任主体。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处长直接管,指定专人办的工作模式。对每一件办理结果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答复内容、形式以及与代表面复情况全面复核,统一报委主任审定、签发。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有人核”,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三)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严格按照交办、承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以及公文处理程序,并建立了工作台帐,将建议提案承办处室、交办时间、办结时限、面复时间、承办责任人、办理进度催办次数、交稿时间、发文时间等都作了详细记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一直注重加强与建议提案代表委员的沟通。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代表委员的意见,实事求是给予答复,力求做到积极、客观、务实,让代表委员满意。受疫情影响,在征得代表委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采用了面复、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由代表委员签字认可的正式答复文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努力做到让人大、政府、政协、代表委员都满意。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建议提案实用性

      沟通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效途径。各处室要坚持“先面商、后答复”原则,做到办前走访意图、办中走访问计、办后走访问效,切实提高办理的效率和水平。一是办前沟通。我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尽可能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提出建议提案的目的初衷,明确建议提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需要解决到什么程度,协商制定办理建议提案的思路方案,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办中协商。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协商办理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举措,边通报、边采纳、边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三是办后回访。要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微信视频及送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回访,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代表委员反馈的意见建议,再办理、再答复。四是持续跟踪。我委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对答复承诺解决的,坚决兑现解决,绝不能开“空头支票”;对已列入规划,承诺条件成熟后要落实的事项,跟踪到底,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对一些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不简单地讲困难、摆问题,能积极主动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部门工作情况,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督办催办,公开办理结果。为保证建议提案的及时办理,我委建立了跟踪调度机制,采取定时调度和随机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办催办,适时通报办理进度,督促承办处室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加快办理。同时对办结的建议提案,按要求及时报送建议提案人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对答复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公开并明确标注。除了因保密事项及政策尚未确定等原因不宜对外公开的,其他办理结果一律实行公开,将办理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在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答复形成正式文件发文的同时,能公开的都同步在委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里进行登载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落得更实。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ldrc.jl.gov.cn/tzgg/202206/t20220624_8488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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