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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我省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既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面临特殊困难,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承担着特殊支撑功能。“十三五”时期,我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时期,继续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现实需要,对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首次界定了各特殊类型地区的范围,明确发展重点和内涵,进行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发展。一是针对脱贫地区,主要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扶贫、以工代赈、消费帮扶等。二是针对革命老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三是针对边境地区,突出强边固防、兴边富民和沿边开放有效衔接,完善边境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网络,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针对生态退化地区,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五是针对资源型地区,统筹推进资源开发与转型发展,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六是针对老工业城市,推动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打造“产业名城”、“生活秀带”。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统筹,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更好解决自身困难,进一步发挥好支撑功能,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开拓振兴发展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jldrc.jl.gov.cn/tzgg/202206/t20220622_8486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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