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研究

    法治日报:法治是防治入侵物种有力武器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01

    近日,两则与外来物种有关的新闻相继进入公众视野:一则是河南汝州耗时近一个月抽干湖水围捕鳄雀鳝;一则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获300只活体欧洲南部野蛮收获蚁。尽管这些新闻中的“主角”最终都得到妥善处置,但还是引发公众对于治理外来入侵物种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的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一些国人也热衷将新奇的外来物种当作宠物来饲养,但新鲜劲褪去或后期饲养成本过高无法负担时,又会将其遗弃或盲目放生,致使其进入自然环境。这些不负责任的做法不仅会导致外来入侵物种大量繁殖,与当地原有物种竞争生存环境,而且会严重损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为了有效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我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否则将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亦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专门就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作出详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都为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也是防治入侵物种有力武器。

    防治外来物种入侵事关国家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依法全链条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需要海关强化口岸防控,依法严惩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也需要相关部门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及时处置,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更需要加强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让公众知晓了解外来入侵物种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从而不随意引进、不盲目放生。总之,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法治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8/t20220830_110142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