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各市对已批复存量风电、光伏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受用地政策调整、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实施或按期并网的项目上报了相关调整意见。经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对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拟取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统计表
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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