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加快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助力美丽河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起草了《河北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7日。
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价格处),邮编:050051。
传真请发至:0311—88600670
电子邮件:fwjgc@hb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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