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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化肥商业储备 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1

      

      相关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供销社,各承储企业: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在吉林省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ldrc.jl.gov.cn/tzgg/202211/t20221118_8633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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