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储气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61号)要求,各市报送符合补贴条件的储气量共212829水立方(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如有异议,可如实向我委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由省财政厅拨付省级储气补贴。
联系电话:0311-86271218。
附件:河北省2022-2023年采暖季政府3天储气设施储气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河北省2022-2023年采暖季政府3天储气设施储气情况汇总表.pdf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