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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31

      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金函〔2022〕158号)要求,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实体产业发展,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设立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简称“主题基金”)。经公开遴选,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丞公司”)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母基金(简称“母基金”)管理人。根据《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组建方案》和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一批主题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10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一)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或承诺在正式签订合伙协议前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成员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三)申报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申报机构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申报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四)申报机构须已在或承诺子基金设立前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办公;管理团队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五)申报机构须承诺中选后对所管理基金出资入股,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

      (六)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的机构不予受理。

      (八)每家机构只能申报一支子基金。

      (九)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条件、管理要求、遴选程序及需要提交材料等内容。公告受理时间15天。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1份(以U盘存储)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邮寄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路科技园南艳湖科创金融港11号楼),同步将寄送信息(单位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瑞丞公司联系人邮箱。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和装订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递交时间以顺丰快递官方显示揽收时间为准。

      申报机构应按申报材料样本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分别列出目录并附有关证明。申报材料须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全套纸质的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三)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初步审查。瑞丞公司对申报机构递交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遴选要求等进行初步评审。

      2.专家评审。瑞丞公司初审后,由评审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打分,根据专家评分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排序选定前12家申报机构作为中标候选机构。评审当日请所有申报机构申报材料中确定的常驻安徽办公的核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情况随机通过电话方式予以问询,问询情况亦列入评审打分。专家评审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

      3.尽职调查。瑞丞公司组织对12家中标候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若中标候选机构在尽职调查中不符合遴选条件、不配合尽职调查、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4.完成评审。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形成综合评审报告。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综合评审结果经审定后,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10家中选管理机构,向中选管理机构发送《出资承诺函》。《出资承诺函》有效期6个月,中选管理机构收到《出资承诺函》后6个月内应完成子基金设立工作,签订子基金的基金合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菁,联系电话:13965111767,电子邮箱:xiejing@ruichengpe.com

      罗绍丹,联系电话:18001216209,电子邮箱:luoshaodan@ruichengpe.com

      

      

      附件1: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子基金出资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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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fzggw.ah.gov.cn/ywdt/tzgg/147425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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