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关于召开四川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次)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1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拟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成都市召开四川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四川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9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公办高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由教育厅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省发展改革委邀请;

      4.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司法厅参加人1名,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司法厅推荐;

      5.社会组织、团体参加人4名,由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学会各推荐2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由省发展改革委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省发展改革委邀请3-5家新闻媒体。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方案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可登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消委”,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sc315xw@163.com。旁听人员可登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官网(http://fgw.sc.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scjgc2018@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24时。

      五、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任鸿玲   联系电话:86705625   86705563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手机

       

      座机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自愿填写)

       

       

      听证

      机关

      意见

       

       

          

      备 注

       

       

      说明:

      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使用;

      2.各项联络方式务必有效,若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报名无效;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

      4通信地址默认为邮寄地址。 

       

       

      听证会旁听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手机

       

      座机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自愿填写)

      听证

      机关

      意见

          

      备 注

       

      说明:

      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使用;

      2.各项联络方式务必有效,若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报名无效;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

      4通信地址默认为邮寄地址。


    原文链接:http://fgw.sc.gov.cn/sfgw/tzgg/2022/12/30/b5050da065484d549af479670dcc772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