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1年度-2023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一、2020年度-2022年度(第三批)
1.德阳市慈善会
2.都江堰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3.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二、2021年度-2023年度(第一批)
1.巴中市慈善总会
2.成都市郫都区慈善会
3.成都市安恒公益慈善基金会
4.成都市青白江区慈善会
5.成都市双流区慈善会
6.成都市温江区慈善会
7.大邑县慈善会
8.大竹县慈善会
9.夹江县慈善总会
10.江油市慈善总会
11.眉山市慈善总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