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民发〔2022〕211号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地(市)民政局,各处(室、局)、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
项清单
2.西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
书式样
3.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式样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2
西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
免予处罚告知书式样
NO:
执法单位(盖章):
当事 人的情况 | 姓名 /名称 | 身份证件号/信用代码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违法行为告知 | X年X月X日,执法人员XXX、XXX,在XXX(检查的地点)实施检查时(或其他案件线索来源),发现当事人XXX存在XXX(违法行为的名称),违反了《XX》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根据《XX》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于X年X月X日前整改完毕),改正要求如下:…… 经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符合免于处罚的适用条件。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下无正文)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当事人的承诺 | XXX(执法单位全称): 执法人员已向本人(单位)进行了相关告知和法治宣传教育,并要求予以改正。 本人(单位)对以上情况确认无误,并自愿承诺: □1.立即予以改正; □2.在X年X月X日前改正,并将整改情况说明等材料送达你单位; □3.遵守相关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若本人(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明当事人的改正情况并核查后,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附:当事人身份材料复印件或现场照
附件3
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式样
民监免罚字〔 〕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号/信用代码:
住(地)址:
X年X月X日,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XXX、XXX,在XXX(检查的地点)实施检查时(或其他案件线索来源),发现当事人XXX存在XXX(违法行为的名称),违反了《XX》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
鉴于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XXX主动立即改正(或于X年X月X日前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如不服免予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X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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