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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示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2-12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规定,吉林省民政厅按照评估程序,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2023年2月7日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现将评估等级公示如下:

      一、社会团体

      (一)5A

      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

      吉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吉林省浙江商会

      吉林省河南商会

      吉林省山西商会

      吉林省重庆商会

      吉林省湖北商会

      吉林省内部审计协会

      吉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吉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联合会

      吉林省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

      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吉林省太极拳协会

      吉林省民营养老产业促进会

      (二)4A

      吉林省文化企业商会

      长春财经学院校友会

      二、基金会

      (一)5A

      吉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长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

      长春市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

      (二)4A

      长春市教育基金会

      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

      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三)3A

      吉林省中东爱心基金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一)5A

      吉林省德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吉林心脏病医院

      (二)4A

      吉林省心连心理教育研究所

      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吉林省民政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4日

      联系电话:0431-89152155

      联系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mzt.jl.gov.cn/mztyw_74291/shzzgl/djpg/202302/t20230208_8666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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