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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2-18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指导下,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以及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履职尽责,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加强研究谋划。制定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编制新型城镇化、数字云南等14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和10个一般专项规划,细化推动“十四五”各项任务落地。制定出台云南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稳增长32条”。贯彻落实国务院“33+19”一揽子政策,制定我省“48+17”细化落实措施,全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聚焦重点领域,出台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等10余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制定产业强省、中老铁路“四个好”、优化营商环境、城乡绿化美化等10个三年行动,细化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重点领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路径。

      (二)健全完善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省州(市)联动,系统开展多领域、多维度调度,扎实开展专项督查、督导服务。紧盯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加强监测分析、预警预判,加强与经济金融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三)狠抓项目建设。紧扣国家及省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点任务,滚动编制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年度“重中之重”项目。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的重大项目建设合力。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与要素保障部门联合办公,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重大项目从签约到落地开工的最短纪录不断刷新。

      (四)大抓产业发展。制定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和农业现代化、绿色铝、光伏等7个专项行动及5个配套政策,形成产业强省“1+7+5”政策体系。建立完善产业强省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成立12个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积极推进绿色铝精深加工,推动光伏产业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制定实施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制定实施15个以国家级开发区为主的重点园区“一园一业”方案,谋划打造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优势产业园区。

      (五)稳步推进协调发展。“一区一策”帮扶19个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筹措资金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综合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推进重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出台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指导意见,开展17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成功申报4个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农村面貌。落实“强省会”行动,支持曲靖加快建设云南副中心,楚雄、红河、玉溪建设工业强州(市)、加快转型发展。制定高质量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的政策文件,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年度考核评价,推动各县(市、区)力争上游、竞相发展。全面开展特色小镇清理整顿工作,健全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长效管理机制,印发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管理细则。加大对“三区三州”、沿边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与相关州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帮助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持续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守边固边工程建设,筹措资金支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出台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大抵边行政村和社区民生保障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瑞丽等边境地区纾困发展。

      (六)加快辐射中心建设。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建设“1+7”系列政策文件,举办云南—老北第十二次会议。制定实施中老铁路“四个好”三年行动,积极谋划推进项目,在沿线州市支持下,成功举办中老铁路运营一周年主题活动。研究推动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共建国际口岸城市,研究制定支持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持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抓好沪滇产业协作,研究建立临港产业园。积极开展泛珠三角合作。

      (七)办好民生实事。健全保供稳价政策体系,加强猪肉、蔬菜、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重要工业产品价格监测,统筹做好应急物资保供。强化疫情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保供稳价,引导市场预期、平抑市场价格。积极争取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社会领域项目建设。

      (八)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完善评价指标和考评办法。加强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有效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等政策不断落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成全省公共资源“一朵云”交易体系,有序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升招投标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用好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助力服务业恢复发展。

      (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狠抓长江流域、九湖流域、高黎贡山等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进青藏高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出台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意见,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筹备召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印发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双碳工作的方向和思路。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立法。把立法工作放在法治建设首位,积极开展发展改革重点领域立法研究,推动落实立法年度计划,《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法定程序抓好《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有关工作。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流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制度。建立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本部门起草的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了现行有效、废止或已失效的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由法规处对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强化监督约束。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发挥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立法咨询、重大行政行为法律服务、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开展法治培训等方面的作用。2022年,委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186次,开展法治培训2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两次组织举行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全委共110名本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加了考试。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要求,规范全委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和管理,对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审核。2022年共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26份。

      (三)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完成全省11家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对其中2家企业的违法用能行为下达了节能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采取书面节能监察、现场节能监察的形式,对全省403家重点用能单位、酒店、商场超市、医院、节能服务机构等企业(单位)开展了专项节能监察。对2021年度云南省省级节能评估和审查的19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现场监督检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本部门2021年度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对每件案卷形成评查意见,并督促涉及的处室(单位)及时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22年共承办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7件,承办省“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67件。承办的17件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已按要求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办理意见得到主办单位的充分采纳。主办的144件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结率、回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协(会)办的123件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主办单位。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公开登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有关行业帮扶政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民生重点关注的帮扶政策,公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并适时更新目录清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到答复程序规范,档案文书管理规范。

      六、探索构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闭环机制

      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构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构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七、积极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委党组带头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举办“《行政处罚法》解读及实务分析”暨“云南发改大讲堂”专题讲座、“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和行政法律问题探析”专题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制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紧抓实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价格管理等涉及发展改革职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法律知识,加大《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扩大普法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契机节点,广泛宣传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挂图、印发宣传图册、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答题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八、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全委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发展改革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实施。主动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进展情况,认真撰写述法报告,并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积极推动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每年按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总把关、法规处具体协调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立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服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工作协同运转有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及时分解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压实各处室(单位)责任。坚持实施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列席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项目资金审批等关键领域厉行法治,严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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