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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吉林省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百强示范村评选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12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及乡村振兴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突出农网改造先进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现在省内开展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百强示范村评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的“千村示范”创建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示范村建设。每年从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村中打造、培育一批农村电网基础较好、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新型村级农村电网建设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22-2025年,每年从“千村示范”创建村中遴选25个行政村,至2025年末在全省范围内打造100个左右的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示范村,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州)。

      二、标准条件

      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百强示范村的评选标准重点是考核村级电网的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和低压小微用户接入容量标准等四个主要指标。原则上,参与评选的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百强示范村上述四个指标要分别达到99.85%、99.9%、2.0千伏、100千伏安及以下。

      三、开展的主要建设内容

      (一)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加强10千伏联络线建设,提高负荷转移互供能力。改造小容量配变和小截面导线,解决供电受限和季节性低电压问题。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解决频繁停电问题。推进农村电网自动化应用,配置台区智能融合终端,实现台区可观、可测。

      (二)新能源乡村振兴接网工程

      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生物质能利用等新能源发展,重点提高10千伏及以下电网接纳能力,做好配套电网建设和电网接入服务,尽可能满足村级光伏、户用光伏等分布式发电形式接入需要。

      (三)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

      推动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民生活等领域电气化,开展高标准农田等配套电力设施建设,推广电气化育苗、种植、畜牧水产养殖技术应用。布局农村充电设施,满足大型电动农机具充电需求,服务智慧农业发展。打造一批“全电厨房”、“全电家居”、“全电景区”。积极推广电厨炊、电采暖等高能效设备应用,引导农村清洁用能。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地方初选示范村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能源)部门会同当地乡村振兴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千村示范”创建村工作以及已开展的农村电网建设情况,在充分征求当地电网企业的意见后,对标示范村申报材料编制大纲要求,初选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村并组织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由当地发展改革(能源)和乡村振兴两部门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乡村振兴局。

      原则上各地区每年度上报申请评选示范村的数量不超过3个。

      (二)省级组织开展示范村评选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乡村振兴局选取部分拟申报示范村开展实地考核,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地方报来的示范村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论证后,初步确定年度乡村振兴农村电网百强示范村名单。名单在部门网站公示满7个工作日见后,由省发改委会同省乡村振兴局正式下达年度评选结果。

      请各地收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于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乡村振兴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ldrc.jl.gov.cn/tzgg/202303/t20230310_8677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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