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更好更便捷服务市场主体,我委拟修订优化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有关管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处(邮编050051),来信请注明“地热能开发利用意见建议”字样。
2.传真请发至:0311-88600523。
3.电子邮件请发至:nyjxnyc@hb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促进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冀发改能源〔2022〕239号)
2.《关于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710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1.《关于促进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冀发改能源〔2022〕239号).pdf
2.《关于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7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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