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本着便于执行和部门间政策协调一致的原则,我委对《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细化。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价格处),邮编050051。
传真请发至:(0311)88600011(工作时间内),88600045(值班时间)。
电子邮件请发至:hbsfwjgcjy@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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