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9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23〕315号,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简称《支持政策》)要求,现开展本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3年第一批)申报及光伏项目公开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财政补贴名单申报

      

      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3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对项目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1.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后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法人单位光伏发电项目须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验收检测合格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项目选用组件及逆变器设备符合《支持政策》相关要求。

      3.自然人光伏项目需符合各区制定的农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500千瓦以上法人单位项目应安装监测系统,并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

      针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区电力公司应及时汇总并报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项目征集

      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光伏发电领域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开征集工作,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实施意见》及《支持政策》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区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相应分区规划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要求。

      2.申报项目的实施地需在本市范围内,符合《支持政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范围。

      3.项目已开工未竣工或已具备开工条件并在2023年内开工后形成实物工作量。

      4.项目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前联系项目属地发展改革部门进行申报(央企、市属国企可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申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需求。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征集项目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fgw.beijing.gov.cn/gzdt/tztg/202304/t20230404_297487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