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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在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上的意义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23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该规范在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及推动行业发展方面有突出意义。

      在组织实施方面。针对前期存在的评估主体不明确、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此次国标明确评估主体,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配置相应符合要求的专业评估人员。优化评估流程,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信息填报、评估指标确认、评估结果告知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确定评估周期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即时评估。对评估主体、评估流程的进一步统一规范,有力提高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结果运用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老年人能力等级是养老服务精准供给的基础,是发放各类补贴、老年人福利的基本依据。尤其是在落实各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让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时,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针对前期存在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结果难运用等问题,各地民政、老龄等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此次国标的评估结论开展为辖区内老年人办理失能护理补贴、安排居家养老照护服务、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发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工作,更有利于精准识别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精细化服务。

      在行业发展方面。《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应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中,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硬件条件、制度机制、执行率都是影响养老机构等级、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才能真正明确养老服务市场的供需情况,有利于精准对接老年人需求,进而实现有序科学的管理,有效增进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黄禹洲 四川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llyj/content/post_4158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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