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隶属海关,税务局:
现将国家五部委《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2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4月16日前组织符合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并会同财政、海关、税务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将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包括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联合正式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长春海关
吉林省税务局
2023年4月14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