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04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予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昆发改价格〔2023〕272号)收悉。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昆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性质转变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二、其他州、市、县(区)如有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性质转变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标准按转变前标准执行。

      三、国家、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此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gsjtc/8325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