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3日至9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委党组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有力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第一时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一时间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第一时间对照问题、细化措施,第一时间严明纪律、严格要求。针对反馈问题一项不回避、一件不落下,一步不松劲,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1月4日接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学习巡视整改相关文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巡视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讲话和委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级党组织,进一步统一全委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委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党组书记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组织研究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推进堵点环节;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1次专题会研究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研究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提质提速。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针对反馈意见,委党组逐条研究,剖析根源、反思反省、端正态度,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召开会议认真审议,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每15天一调度报告”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跟踪调度,紧盯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修订完善8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开展研讨交流2次,举办专题讲座4次。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委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全委党员干部讲授党课。举办读书班,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分管处室的学习交流,为分管处室单位讲授党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对本系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开展3次学习研讨。贯彻落实方面。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动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重大项目“抓储备、抓前期、抓开工、抓进度”工作,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格局,持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举办2023年全区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抓好项目开工建设。1-4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7.2%,增速居全国第二位。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计划,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企业和高校继续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召开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推动自治区有关部门、沿黄盟市持续完善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二是政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委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委党组经常性的开展谈心谈话,持续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压实考察责任。做实廉政警示教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梳理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更新权力事项清单,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制作廉洁文化微视频,更新机关廉洁文化宣传墙。切实发挥“三个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十四五”“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坚持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制度,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印发2023年“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优化能耗双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节能审查、预算管理、产业准入、遏制“两高”、淘汰落后、节能改造、电价机制、责任落实、监测调控、评价考核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印发通知,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取消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大工业倒阶梯输配电价和高耗能行业子目录电价。
三是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职能履行进一步加强。推动专项规划出台。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已于2022年下半年印发实施。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正在履行报审程序。转变“倚能倚重”发展方式。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从产业准入、淘汰退出、节能、环保四方面明确细化管控措施。完善节能政策体系,印发“十四五”节能规划、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建立盟市、旗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节能工作责任清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执法监察力度,对近3年开工建设或投产的年设计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下发节能监察建议书。赴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开展现场监察,分别下发节能监察通知。会同工信部门推动节能审查未批先建、越权审批的违规“两高”项目整改。印发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盟市、旗县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进度,尽快完工,尽快验收。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盟市、旗县,视情况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黑名单”管理,整改完成后退出。加快重大项目部署,增加项目储备、优化结构。定期通报全区各地项目储备情况,引导盟市、旗县高质量储备项目,进一步改善投资结构。完成2023年自治区计划实施重大项目梳理工作,不断压实项目清单。强化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项目落地实施服务,实现产业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方向,继续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力度。
四是进一步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改革要求。强化对下放事项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加强监管具体措施,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原则,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举办全区推进重大项目工作业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区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审批和管理的业务能力。
五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进一步加强。规范课题资金使用,制定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防范化解财务风险。课题全部顺利结题,并出具验收报告。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意识形态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及时将已发布的双碳工作动态链接到“双碳之窗”。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召开全委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有关违纪违法案情,开展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以来,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五个大起底”专项、“五大任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
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面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加强待批项目审批调度,督促自治区相关审批部门靠前服务,紧盯每个项目组件进展,确保应批尽批。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实现应报尽报、应批尽批。“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正在有序推进。做好科学决策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主动作为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全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针对“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抓落实,特别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要一项一项分解、一件一件落实、一步一步推进。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列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内容。靶向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资产入账价值严格审核,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和资产入账抽查。结合自治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和“两优”专项行动等,科学谋划精简文件工作,截至4月,2023年发文数同比下降18%。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应上尽上”。截至4月,委党组集体研究重大决策23项、重大项目10个、大额资金1项。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抛开面子,严肃认真提出批评意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将班子成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干部选任集体讨论程序。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据实记录重要程序环节,确保不缺项、不遗漏。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在处级领导干部提任过程中,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廉政意见“双签字”。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方案,对新提任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严把提任干部资格关,对机构改革后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工作流程图,加强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按照要求一述一评,实事求是指出支部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调度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推动支部整改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把发展党员审核关,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举办2期发展党员专题培训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将符合条件的6个处室单位,单独成立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章学习,支部书记讲授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党课,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有序。
(四)落实整改任务,健全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完成环呼伦湖沙化土地治理项目审计工作。督促呼伦贝尔市做好相关旗县管护、维护工作。取消蒙西电网部分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
二是推动落实长效化机制。将各项整改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范围,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分析问题、推进解决,加强督促指导,形成长效化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著作,学深悟透习近平经济思想。正确把握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理论性、应用性、政策性问题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政策。
(二)以高度的责任推进党的理和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工作参谋助手。加强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学习贯彻,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五个大起底”。统筹协调能耗双控与经济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用能空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加强监督指导。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以坚决的态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以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从严管理委属单位。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用制度化解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动态梳理明确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
(四)以有力的举措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组织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决策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以创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坚强堡垒“模范”支部为载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五)以扎实的行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完成整改但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特别是整改过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刚性、提升整改实效。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5月31日至6月7日。联系电话:0471-6659075;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座406室,邮编010098;电子邮箱:nmgfgwjgdw@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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