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区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补贴项目验收服务(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
(二)采购备案项目代码:PD3-2023-0072。
(三)费用。项目7个,项目验收服务费共计28万元。
(四)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供应商需赴现场进行评估验收,对项目的具体完成情况、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产出效益、购置票据、绩效管理等以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最终出具验收报告(含财务意见)。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相关项目验收经验;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发展大厦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产业处(B座605室)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指定信箱(邮箱:nmgfgwcyc@163.com),经初审合格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产业处获取采购文件。
四、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
6、信用中国截图。
五、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7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精神,由采购方组织各方力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验收服务单位;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点30分;
3、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X会议室(待定);
4、与评估中标单位签定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处
联系人:高博 白布赫
电 话:0471-6659221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5
邮政编码:0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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