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拟将北京市昌平区等50个地区,作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公示期由即日起至5月18日。云南省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两地拟入选。
关于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北京市昌平区等50个地区,作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财政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真:010-58123159
电子邮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
附件: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
1.北京市:昌平区
2.天津市:津南区、滨海新区
3.河北省:邯郸市、衡水市
4.山西省:晋城市
5.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6.辽宁省:本溪市、丹东市
7.吉林省:辽源市
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七台河市
9.江苏省:徐州市、南通市
10.浙江省:湖州市、台州市
11.安徽省:铜陵市、滁州市
12.福建省:泉州市
13.江西省:萍乡市
14.山东省:泰安市、日照市
15.河南省:开封市、焦作市
16.湖北省:十堰市、宜昌市
17.湖南省:长沙市、娄底市
18.广东省:肇庆市
19.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钦州市
20.海南省:儋州市
21.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
22.四川省:内江市、资阳市
23.贵州省:六盘水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24.云南省: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
25.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26.陕西省:渭南市、安康市
27.甘肃省:庆阳市、陇南市
28.青海省:海东市
29.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固原市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3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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