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和犯罪治理的现代化。结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就犯罪治理现代化问题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推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犯罪是与国家、法律相伴相随的社会现象。犯罪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生态良好,也包括社会安定有序,这意味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离不开犯罪治理现代化创造的社会稳定、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第二,推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解决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犯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必须坚持党对犯罪治理的全面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犯罪治理中的引领地位和指导作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来客观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犯罪现象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治理对策。自觉地把党关于社会建设、犯罪治理的方针、政策贯穿于社会治理、犯罪治理之中。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在犯罪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制定犯罪治理对策和组织实施犯罪治理,以及对犯罪打击、矫治、预防效果的评判,都必须立足于体现和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使人民群众切实获得公正感和安全感。要积极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犯罪治理的途径。同时,还要统筹好犯罪治理与人权保障的关系。三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犯罪治理道路。新时代中国特色犯罪治理必须立足于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着眼于解决中国犯罪治理问题。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治理的理论与中国犯罪治理实践相结合,与中华民族犯罪治理的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既要充分重视总结本土犯罪治理成功经验,又要积极汲取借鉴域外犯罪治理的优秀理论和实践成果,坚持走出一条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等多管齐下、系统有效的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道路。
第三,推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犯罪治理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必须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以更加有效的对策和行动,坚决打击、防范各类破坏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科技文化安全和网络安全等的犯罪活动,不断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有效减少和防范犯罪的发生。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和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犯罪治理现代化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夯实“中国之治”的土壤和基石。
第四,推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要因应新时代犯罪产生的原因和变化规律,探索深化犯罪治理的对策措施。一是犯罪治理对策应因时而变。从近十年来刑事犯罪的发案特点、犯罪类型、判处刑罚轻重等情况和统计数据看,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总体上以轻罪和法定犯为主,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犯罪治理对策需要与时俱进,进行必要的调整。不仅要根据犯罪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制定科学的犯罪对策,也要积极推动刑事立法适时修改完善。二是新时代犯罪治理应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还要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切实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措施。同时,对占绝大多数的轻微犯罪,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等措施,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三是新时代犯罪治理要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推动企业依规守法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要认真总结改革试点三年多来的经验、成效和问题,积极推动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建设。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深化检察建议等的规范运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铲除经济犯罪滋生发展的土壤。四是要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整治,有效惩治和防范网络犯罪。网络犯罪打破了传统的地区、国家界限,跨域性趋势明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威胁。同时,网络犯罪不仅是一个刑事法律问题,还与社会稳定、政治安全、民生基础等方方面面密不可分。因此,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不能仅就犯罪个案而单一化应对,要深刻把握网络犯罪现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法惩治网络黄、赌、毒、骗、枪、爆等违法犯罪,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五是要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当前,我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仍处于高位,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也有所上升,且呈现低龄化、暴力化趋势,家庭监护缺位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要积极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六大保护”合力。六是要完善刑罚执行及其法律监督制度,提升犯罪矫治和预防再犯罪实效。七是要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犯罪治理法律体系。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刑法、刑事诉讼法为核心,以及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支柱的具有中国特色、比较完备有效的犯罪治理法律体系,关键是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同时,要深刻认识到,民事、行政、经济法是社会依法治理的基础,刑事法作为民事、行政、经济法的后盾法,具有严厉性和最后手段性,但不能包办一切,对于各类违法犯罪现象,要统筹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犯罪治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协同性和衔接性,形成依法治理的合力。
第五,推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和深化中国特色犯罪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表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鲜明的原创性、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开放性,是新时代中国犯罪治理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二是要建构中国自主犯罪学知识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犯罪治理道路。三是要切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面向,针对重大前沿问题,深化专题研究,为国家制定相关犯罪治理对策和完善犯罪治理法律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助力中国式犯罪治理现代化。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本文系作者在以“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为主题的第九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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