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关于做好天津市社区学校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7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天津市民政局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做好天津市社区学校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民社团字〔2002〕27号 | 废止 |
2 | 关于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民社团字〔2003〕119号 | 废止 |
3 |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民社团字〔2003〕93号 | 废止 |
4 | 关于协同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和移送民间组织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 | 津民发〔2004〕123号 | 废止 |
5 | 关于印发《天津市殡葬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津民发〔2008〕89号 | 废止 |
6 | 关于建立丧奠祭奠网络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 | 津民发〔2010〕49号 | 废止 |
7 | 关于印发《天津市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津民发〔2012〕43号 | 废止 |
8 | 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 | 津民发〔2012〕60号 | 废止 |
9 | 关于规范殡仪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民发〔2012〕85号 | 废止 |
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太平间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 | 津民发〔2012〕98号 | 失效 |
11 | 关于在南开区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3〕115号 | 失效 |
12 | 关于印发天津市“三改一化”试点工作中村“两委”成员过渡期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津民发〔2014〕23号 | 失效 |
13 |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津民发〔2014〕41号 | 失效 |
14 | 关于印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民发〔2014〕47号 | 失效 |
15 | 关于印发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津民发〔2014〕55号 | 废止 |
16 | 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骨灰撒海基本服务办法的通知 | 津民发〔2014〕63号 | 废止 |
17 | 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 | 津民发〔2014〕71号 | 失效 |
18 | 关于规范调整2013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 | 津民发〔2014〕8号 | 失效 |
19 | 关于印发涉农区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津民发〔2014〕93号 | 失效 |
20 |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津民发〔2014〕94号 | 失效 |
21 | 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 津民发〔2015〕26号 | 废止 |
22 | 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津民发〔2015〕51号 | 废止 |
23 |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的通知 | 津民发〔2015〕54号 | 失效 |
24 | 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 | 津民发〔2015〕60号 | 失效 |
25 | 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意见 | 津民发〔2015〕9号 | 失效 |
26 | 关于印发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津民发〔2016〕12号 | 失效 |
27 |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6〕21号 | 废止 |
28 | 关于做好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6〕34号 | 失效 |
29 |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 | 津民发〔2016〕39号 | 失效 |
30 | 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 津民发〔2017〕18号 | 失效 |
31 | 关于支持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7〕25号 | 失效 |
32 | 关于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7〕39号 | 废止 |
33 | 关于做好我市2017至2019年度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7〕64号 | 失效 |
3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 津民发〔2017〕78号 | 废止 |
35 | 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8〕11号 | 失效 |
36 |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 津民规〔2018〕1号 | 失效 |
37 | 关于加强经营性公墓墓位续用管理的通知 | 津民发〔2020〕1号 | 废止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