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吉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社区老年食堂试点”“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试点”成果验收与报送试点经验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9

      

      

      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梅河口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积极应当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2021年起省民政厅先后在全省开展社区老年食堂试点项目、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试点项目(两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成果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1.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区老年食堂试点项目,分别为:长春市民政局、通化市民政局、延吉市民政局,按照要求每个试点地区任务为建设不少于5个社区老年食堂试点项目。

      2.长春市民政局等6个地区2021年、2022年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试点项目(两期)。

      (二)验收内容。试点成果验收内容包括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典型经验等三个方面。工作进展指试点申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使用与管理、地方资金投入等指标;典型经验指试点地区在试点建设运营中好的意见建议,破解本地区在试点运营、建设遇到的困难及做法。

      (三)验收安排。

      1.自评。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对本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于6月30日前将验收自评报告及自评所依据的书面凭证材料,报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2.实地验收。试点工作验收组对各试点地区开展实地验收。试点工作验收组由省民政厅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由省民政厅选派)。

      二、总结报送试点典型经验

      典型经验要紧密围绕试点任务要求,提出试点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要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典型经验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要确保真实、模式清晰、数据准确,力戒空话套话,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能从方法上启发思路,从模式上提供借鉴,从实践上引导创新,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导向性,易复制可推广。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试点配项目图片5张,及项目核销会计凭证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各试点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评,保证提供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对没有完成试点任务的地区,要以政府函的形式说明情况。

      吉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mzt.jl.gov.cn/xxgk_2643/tzgg/202306/t20230619_87264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