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等专业力量建设相关要求,为做好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工作,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重庆市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承接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国民经济动员中心(以下简称“动员中心”)是为应对战争和突发事件,在国民经济动员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依托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承担国民经济动员任务的专业力量。加强动员中心等专业力量建设,是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具体举措。为切实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专业力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动员保障能力,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十四五”规划和我委工作安排,特聘请专业单位开展我市国民经济动员中心(保障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动员中心建设重点围绕侦察补盲、无人机反制、汽车物流运输、野战食品、野外移动电源等领域,系统分析建设动员中心对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动员保障能力、平战转换能力的作用和意义,编制建设方案文本,提出建设目标、明确建设内容、组织结构和动员潜力规模等。
三、投标报价
最高限价为20万元(大写:人名币贰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标报价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全部内容。
五、成果要求
工作完成后需形成以下成果:
1.侦察补盲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无人机反制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3.公路物流运输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4.野战食品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5.野外移动电源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要坚持战略眼光、全局视野,统筹考虑我市应急应战短板弱项的基础上,明确各动员保障领域的可利用条件,明确动员中心的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建设实施方案具有操作性,目标任务可落地、可评估、可考核。
六、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且无外资背景等。
(二)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信誉良好。
(三)业绩要求。所从事业务能够服务军事斗争和应急处突,单位实力雄厚,具有承担国民经济动员任务的综合实力和意愿,拥有优质的动员能力和丰富的潜力资源,具有从事军队服务或承担国防建设相关项目编制和课题研究经验。
(四)质量保障和控制。能够建立具备国防动员工作经验的技术团队,能够根据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填写《重庆市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申报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及尾页加盖鲜章),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8点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晗
联系方式:023-67575649、1370944379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606办公室
邮 编:401121
附件:重庆市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申报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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