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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18

      

      各州、市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服务经验和典型做法,激励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发挥作用,省民政厅将组织开展全省社会组织及乡镇(街道)社工站参与乡村振兴服务的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重点征集各社会组织、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助力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案例应具有实效性、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一)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振兴需求,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乡村治理等领域,帮助推进乡村建设、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

      (二)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焦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专业服务的典型案例;

      (三)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助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帮扶、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内容要求

      案例应聚焦一个主题,重点介绍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做法要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案例内容重点突出、情况真实、数据可靠,包括摘要和正文两部分。摘要字数在300字以内;正文字数在3000字以内。每个案例紧扣主题选送照片3-4张,单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每张照片需附20字以内图片说明。

      三、报送方式

      非省级社会组织或乡镇(街道)社工站可反馈1—2个案例(并附《云南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申报表》)报至县级民政局,县级民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州(市)民政局,由州(市)民政局推荐选送3—5个典型服务案例于9月30日前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案例编委会;省级社会组织自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案例内容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nnanshegong@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李欢15887042279,徐佳 18288639230。

      四、成果运用

      案例编委会将邀请业务主管单位领导及相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推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云南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选编》,并进行公开发布和宣传推广。

      

      

      附件:云南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申报表.doc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ynmz.yn.gov.cn/preview/article/2105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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