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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道235线商都至集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9-2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省道235线商都至集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项目名称:省道235线商都至集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

      项目流水号:PD3-2023-0122号

      2.内容

      对省道235线商都至集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具体从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建设的必要性、社会效益、项目背景、交通量预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绩效目标、规划政策符合性、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节能和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等方面进行咨询评估。

      3.费用

      项目咨询评估服务费10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综合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和下午14:00至17:00时,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nmgfgwjcc@163.com)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授权书,并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工程咨询综合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材料;

      6.其他材料。

      五、供应商的确定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

      磋商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开始

          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20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 屠立明、乌日罕

      电    话: 0471-6659401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

      邮政编码: 010098

      



    原文链接:http://fgw.nmg.gov.cn/xxgk/zxzx/tzgg/202309/t20230920_238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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