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研究

    专家解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9-23

      据相关报道,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到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今年以来,民政部推动各地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设计。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出台了实施方案,其余省份也在陆续发布中。一些地方还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内容和标准方面做“加法”,不断实现突破和创新。

      如何理解“新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老龄和健康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认为,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到新阶段最重要的标志是建立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接下来要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首先是明确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权益;其次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的重要制度,比如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第三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供给不足,缺乏规范,未来需要更多质量可靠、令人放心的养老服务产品。

      何文炯表示,在养老服务制度的设计上,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公平性,要强调人人平等,特别是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平等,基本养老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必须贯彻均等化的原则;二是可持续性,建制度不是一事一时的,制度建起来以后,要保证能够长久持续健康地运行,确保今天的老人和未来的老人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都能得到相应的服务;三是效率,这关系到制度运行成本和老百姓的体验感,需要采用有效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让有限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何文炯说,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要有清晰的规范,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资金来源、供给主体和质量保障体系,以便各地执行。在执行国家项目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人口结构、百姓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财政能力的情况下,适当增设具有本地特色的养老服务项目,明确服务标准和供给方式,这里也要贯彻公平、可持续和效率的原则。

      何文炯还表示,当前,我国的养老资源相对分散,促进资源集中最有效的办法是补“需方”,公共财政应该投入到最困难的人群、最需要的地方。据此,要把资金用到照护服务补助制度上,用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等方面,逐步减少对养老服务“供方”的补助。(记者李硕)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llyj/content/post_42555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