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S26纳日松至兰家梁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
项目名称:S26纳日松至兰家梁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
项目流水号:PD3-2023-0135
2. 内容
对S26纳日松至兰家梁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咨询评估。具体从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建设的必要性、社会效益、项目背景、交通量预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资金筹措、节能和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等方面进行咨询评估。
3. 费用
项目咨询评估服务费1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综合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和下午14:00至17:00时,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nmgfgwjcc@163.com)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 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授权书,并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提供工程咨询综合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材料;
6. 其他材料。
五、供应商的确定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
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开始
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20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 乌日罕、郭均中
电 话: 0471-6659401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
邮政编码: 0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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