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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典化背景下的立法与实施”学术研讨会在沪举行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法典化是成文法的最高形式,是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重要举措。5月12日,上海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系列学术会议“法典化背景下的立法与实施”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协办。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刘晓红教授、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周子闳分别代表会议主办方、协办方致辞。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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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数十所高校的三十余位知名专家通过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参加研讨会。

      围绕相关议题,与会专家分别从行政法、生态环境法和保障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和可再生资源与法典化、教育法法典化、卫生健康法法典化、体育法法典化、刑法的再法典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典化、民法法典化的后续实施和不断完善、劳动法法典化、海商法船员法等特别行业劳动(保障)法的法典化等10余个学科方向进行了广泛而富有成效的探讨。

      与会专家认为,行政法典的探索与编纂具有时代意义,对于已经具备法典化条件的部门法律,现阶段需要系统整合该领域的法律制度规范,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中国法典化的未来植根于中华法系,需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目前,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中。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与会专家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感触颇深。专家们表示,构建自主的环境资源法的知识体系应当立足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原则、责任规范、历史责任以及立法宗旨等问题,探究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后所蕴藏的时代性与先进性。

      刑法的再法典化是为了重构其典范性、统一性与科学性。会上,专家围绕刑法再法典化的路径选择展开了充分讨论。专家提出,要构建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犯罪法律后果框架,建立刑罚易科制度,扭转刑罚适用的僵化机制,使不同刑种的执行以及刑罚与保安处分的执行实现融通和互补。

      会上,专家们聚焦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围绕民法典的具体内容,与会专家分别从科技伦理治理、居住权制度、中国自主知识创造、生物医学研究等方面发表了深刻见解。

      围绕劳动法颁布三十年以来的变与不变,专家展开了丰富讨论,展现了对劳动法进行体系化构建的积极意义,提出劳动法典落实的必要性,详细列举出劳动法法典化的若干重点和难点问题,谈及劳动权利在劳动法典体系中的功能与实现,对劳动法法典化基础理论问题、劳动权利的功能进行深入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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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重要标志,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有重要意义。目前,行政法、环境法、教育法等多领域都在研究法典编纂工作。此次会议重申了法典化对于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也认识到了在全球化背景下,法典化对于促进国际法律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典化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工程,要尊重历史和现实,法典的编纂工作应当建立在理性认知和科学精神之上,注重法典内部的协调和不同部门法法典之间的衔接。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fxyj/202406/t20240613_883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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