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出台《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旨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提升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助力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推动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
《措施》要求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进行“合规体检”,为涉法事务提供审查服务和保障。督促指导行政执法单位探索实行“监督+服务”工作模式,规范涉外企业执法监督方式,引导涉外企业主动加强合规管理,不断优化涉外企业发展环境。在黑河、绥芬河口岸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定涉外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引,组建律师亚冬会志愿服务团。加大仲裁委员会外籍仲裁员选聘工作力度,推动仲裁业务向国际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打通政律(裁)学研链条,推动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与高校联合创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好建强涉俄法律研究中心,强化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为涉外法治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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