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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社区整合照护突破点何在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5

      董红亚

      整合照护是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并大力推广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理念,整合平台的重点是社区。老年整合照护是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联合多机构、多学科团队,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照护等促进健康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系统、联合、协作、连续的一体化照护服务。整合照护与“医养康养相结合”理念有共通性,但更强调服务的综合性。

      我国老年整合照护起源于“医养结合”概念的提出,实践的起始点是养老机构,但较为完整理念的落脚点在社区。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了全新表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随后的国家相关文件均沿用了这一表述。新体系的核心就是以老年人为中心,以社区为平台,融合居家、社区和机构多种照护形态,整合相关部门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整合的照护服务。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社区整合式照护实践,兴建了一批以嵌入式养老机构为支撑的社区养老(为老)服务综合体,集成养老、医疗(健康)、助餐等功能性设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服务。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就是非常典型的居家综合照护场景,上海市静安区在此基础上探索“五床联动”整合照护服务模式,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病床、医疗病床和安宁疗护病床之间的服务转介。浙江省打造的“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以及笔者倡导的“大社区照护”,都是对社区整合照护的积极践行。北京市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则是着力于统筹辖区议事协商、养老服务联合体等资源的服务连接和部门涉老信息互通等整合机制的创建。

      但整合照护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比如各地的社区整合照护实践尚停留在项目性、部门改革或地区试点,缺乏系统性制度设计,导致部门间的资源联动存在壁垒,整合的系统、维度和深度还非常有限。除机制外,整合还需要专业照护服务资源的基础性支撑,没有照护支付保障制度,也无法引导或强制服务对象在居家、社区、机构之间做有序选择。在国家提出“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确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实施长护险试点”后,整合照护成为可能。

      我国当前老年社区整合照护的突破,可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首先,构建区域整合照护服务体系是基础。照护整合先要有成体系、层级化的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网络和支撑体系。当前,要加强社区医疗康复护理中心(站)、社区养老机构等短托、日托功能性设施建设,强化社区居家服务。要做好社区康复护理规划、设施许可审批以及社区医疗、养老设施落地的环评、消防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其次,跨部门协同是核心。一是政策整合,全面梳理民政、残联、卫健、医保等部门的老年人生活和服务类项目及补贴政策,按项目功能整合,归集为统一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二是信息联动,要实现老年人基础信息、健康信息、政策享受、服务享有、出入院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推进服务协同。

      再次,创建区域整合照护管理窗口是重点。需要搭建一个集照护申请、评估、配置、对接和有序疏导功能为一体的枢纽,作为区域长期照护资源管理中心,实现服务申请一窗受理,服务需求一表评估,服务按需匹配、有序转介转接。不同于养老顾问的公益和志愿性服务,要设立持证准入的照护管理经纪人专业工种。同时,明确不同功能性设施护理等级准入门槛,建立以评估等级为导向的居家、社区、机构服务有序疏导机制。

      (作者系浙江外国语学院社会福利研究所所长、教授)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llyj/content/post_4455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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