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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婚姻登记管理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25

      高 颖

      婚姻登记事关婚姻关系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当代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是民政部门主管的重要业务之一。过去,少数人出于非法谋取个人或家庭利益的目的,采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诸如“骗彩礼”“被结婚”等事件时有发生,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犯,也影响了正常的婚姻登记行政管理秩序,加强管理和监督的呼声日高。另外,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重复登记、以非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逐渐可以在登记过程中被识别和核查出来。在这样的背景下,2021年11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立足打通司法和行政的堵点,为各部门通力协作、依法纠错提供了重要指导。

      《指导意见》出台近3年来,两高两部结合各自主要业务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其核心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指导意见》强化了核查机制。很多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引入人脸识别技术,可成功识别出身份不符的情况,及时避免冒名登记事件的发生。作为婚姻登记的主管部门,民政部推动各地不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方便了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和比对,有力确保了婚姻信息核查的准确。

      其次,《指导意见》为跨部门合作提供了依据和抓手。一些事件的发生源自各工作系统的“封闭”,比如法院与民政部门之间的婚姻信息系统相互独立,民政部门并不掌握经法院诉讼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信息,使得一些人可能通过“补领结婚证”的方式建立非法婚姻关系。婚姻信息即时比对系统的建立促成了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某段时间内特定夫妻反复结婚、离婚、复婚等异常数据的抓取,还可以筛选出一系列依靠婚姻关系的变更以逃避消费水平核查、违法享受低保政策等违规行为的线索,避免了诸多“钻空子”事件的发生。

      最后,《指导意见》推动了公众参与。很多地区在开展婚姻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居民防范意识的同时,建立了举报和反馈机制,通过设置在线投诉平台等方式鼓励公众对可疑行为提供线索和举证,从而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从长期来看,杜绝婚姻登记中的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问题依然任重道远,以下几个方向值得关注并作出进一步努力。

      一是加大惩罚力度。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不属于犯罪行为,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建议除罚款、行政拘留和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外,对婚姻登记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设定更为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此外,还可以通过增加违法成本来对潜在的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确保整治行动的持续性和日常化。近3年来,很多地方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民政局通过跨部门协作、建立台账开展清单式集中整治,短期内处理了一系列登记无效、虚假离婚、撤销登记等案件,切实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维护婚姻登记的合规性和严肃性是一项常规行动,应避免“运动式”的短期行为,要通过构建各部门信息共享和通办协作的长效机制,将集中整治的成果巩固、夯实。

      三是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比各地此类事件的发生率可以看到,越是在边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现象越多,这通常与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办理婚姻登记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等相关,也存在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比如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对复杂的弄虚作假手段不够敏感因而难以识别和处理等。因此,在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以提高信息审核效率和准确性的同时,还应对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展顺应新时代新形势的专业培训。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llyj/content/post_4498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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