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研究

    晚明浙江嘉善的慈善文化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5-12-01

      晚明社会复杂多变,基层治理繁难,但从城市到乡村,以乡绅富室为主导的慈善救助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江南地区的慈善活动,显得比较耀眼,尤以明末嘉善县乡绅陈龙正等人倡行的同善会较具代表性。自宣德年间嘉善建县后,地方社会生活中的慈风善脉绵绵不绝,不仅重视基层社会的思想教化,也重视物质救济,不仅在县域社会内有着深远影响,在晚明中国也极具代表性。

      明代嘉善的慈善家族

      从有限的文献记载中,可以约略地获知,嘉善县的代表人物,主要出自袁氏、丁氏、支氏等家族,这些家族在当地并非有政治势力的强宗大族,但都有其值得标记的善人善事。

      首先值得称道的,是袁黄家族。

      袁家在元末明初时期曾拥有很多房地产,属于乡间富而有力的大地主,后受政治牵连,房产大多被拆毁。洪熙元年(1425)危机缓解后,官府退还袁家不少房地产,通过地方公议让那些富而有力者退还所占袁家产业的一半,另一半就算偿还佃费;而想拖着不还的,袁顺仅要求退出十分之二三;至于完全依赖袁家田产为生计的,不要求退还。最终,袁家仅剩的400多亩田产都分散给了族亲中贫弱之家。但其中存有的慈心善行,长期是袁家生活史中的重要内容。

      而且,从袁黄的曾祖袁颢开始,袁家即有以医显世之说,形成了袁氏祖训中医可以资生而养家、可以施惠济众的传统。

      在隆庆、万历年间,最具核心性和耀眼感的善言善行,当以袁黄为代表。袁黄在早期奋身科考入仕的进程中,即已坚定地表示,举业的成功,皆由积德行善而来。隆庆三年,37岁的袁黄从北京国子监转到南京国子监前立下重誓,要践行3000件善事。

      袁黄经常将家中每年的余租捐给各寺僧众,倘有不足,还多方嘱托以济之。按明代学者冯梦祯的归纳,已经不算富裕的袁家,在袁黄的主持下,一年之间,所捐粮食不下数十百石,而且捐施僧寺的达到了70%,捐给亲友的不过30%,以其仁心积其福慧。袁黄非常注重这种义举善行,并将之作为家教的基本思想主导。

      其次有代表性的,是丁氏家族。

      曾任湖广黄州府通判的丁长如,是当时丁氏家族中的重要代表,经常捐钱帮助乡间贫民,甚至捐田设立义冢,资助贫不能葬者;在宣德五年建设嘉善县城的工作中,曾带领诸子参加修建工作,同时拆除家族祖房来帮助官府修筑县衙谯楼,又拆除家居建材来助建文庙的明伦堂,可谓急公好义。到隆庆五年(1571)进士丁宾的父亲丁衮时期,丁家的“倜傥好义”,使丁家在乡间的声望得到巩固,成了县域内颇具社会经济地位的大族。丁家所居的丁栅镇,周边关键河道曾建有5座石桥。造桥属于公益事业,但需要大量的经费,在丁栅地方,也只有丁家这样的大富户才有能力筹建。

      万历十五年夏季出现大水灾,绵延至次年就发生了大饥荒,使十七年出现了疫病流行的惨象。正在嘉善休假的丁宾,不忍乡邻饥馁,发起了救济活动,安排侄儿丁铉捐输米粮,按他自己的说法,较后来万历三十六年救荒时还多。实际上,在丁铉女婿陈龙正的回忆中,丁宾所捐的米粮等物,共计白银三万多两,并且是向灾民按需分发。

      万历三十六年爆发特大水灾时,在南京任右佥都御史、操江御史的丁宾,无法亲回家乡嘉善救荒,仍命侄儿丁铉在嘉善代为操办救荒事宜,一方面通令低价粜粮,另一方面将所贮米粮散发给乡里贫民。前后举行的施米活动有两次,每次都按早、晚陆续分发,凡是饥民都可以前往领取,总计价值白银约两万两。

      再次值得称道的,还有支氏家族。

      支大纶的同辈老友袁黄在其《了凡四训》中,表明支家的成长与发达,最重要的是在于行善积德。

      八世祖支禄在乡间为人比较仗义守信,常为乡邻解决危困,不求回报;嘉靖二十三年(1544)、二十四年灾荒时期,以其有限的力量救济饥寒,而不愿乘米价高昂之机牟取暴利,或者通过向官府表白捐输以博取义名。他还设法帮助偿还岳父顾时轩生前所欠的南京税粮500石,使顾家男性免于发配戍边的惩罚。

      万历十五年因天灾而引发大饥荒,死者弥望,九世祖支大纶尽其所能帮助饥民,地方社会因此对支大纶多所感念,明人李维桢就说县域社会内能像支大纶这样不侵细民、不干预地方行政、能以身捍一方灾患者,是非常少见的。当地名士冯盛世认为,支大纶好义乐善,最终达到了“于乡为耆硕,于国为名世”的人生高度。

      同善会的兴起及组织化

      晚明的社会条件,对于新型的慈善组织的形成来说,已经成熟。

      崇祯四年(1631),在侄儿陈臯的建议下,陈龙正从一开始就与其妻从祖父丁宾以及周丕显、魏学濂等人协商规划举行同善会,其间亦得到了亲家钱士升的大力支持。

      明末同善会的活动,当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也与官方的乡约教化多所契合,陈龙正表示同善会是“讲乡约的帮手”,透露出与官方合作的强烈倾向,以及同善会对于基层社会控制的重要意义。他在崇祯五年秋天同善会的第三次讲会中,提出注意区分县域社会内不同阶层的利益需求,将善会活动的听众分为三等,即富贵人、中等人与贫穷人,从为善层面而论,认为这三等人在全县的为善工作中都有其相应的角色:“富贵的,大家放宽些;贫穷的,各人要安分;中等人家,不要奉上欺下。”在推动善会活动的过程中,陈龙正十分重视“均”(公平)的问题,但核心仍在“一乡之富室,救一乡之贫民”,乃“至均”“至便”之事。

      同善会最初活动的场所主要是寺庙僧舍,没有固定的空间。他期望县域社会内的士民都能相与成此善事,为此他设定了比较详细的规则,主要包括名称、组织、经费、运作等16条内容。

      崇祯十四年间,陈龙正与丁宾、周丕显、魏学濂、钱士升等人一起,呈请县府许可,选择在县衙东面、坍废已久的思贤书院内,捐赀建立同善会馆,并重建五贤祠。该馆一直保留到了清末。

      崇祯九年从北京官场退下来的钱士升,在参加同善会活动时,提倡在生活中要禁奢崇俭,富厚人家更要养其有余以济穷人,主旨仍是“忧时悯俗,畏天爱物”。这有利于贫、富之间的关系和谐,如陈龙正所论:“富贵人家,常肯救济贫穷;贫穷人家,自然感激富贵。”

      陈龙正的妻子丁氏(丁宾的侄孙女)生活节俭,一直支持陈龙正等人的社会救济和同善会活动。陈龙正曾专门指出崇祯三年以后,他积极投身救荒工作时,所有蠲赈平粜、施粥掩骼等事,都有其妻丁氏的支持与配合。到崇祯十四年,他设同善会馆,丁氏也捐出了个人的百亩奁田,与其他田产一起共计800亩,充作同善会的庄田。

      最终,嘉善成为晚明同善会组织的模范中心,“人心风俗”因此而有所转移和补救,也影响了苏州、松江、杭州、北京等地城市仿照推行同善会。

      其他救助活动的兴盛

      同善会是由地方精英士人所主导的组织,补充了以血缘家族为基础的慈善行为,除此,也不应忽视其他善举与社会救济活动。

      从崇祯三年发生灾荒开始,嘉善等地米价大幅度抬升,乡村百姓的生活极其困难,村民“馁病而死、弃捐而死”的随处可见。为及时救危助困,使百姓渡过生活危机,陈龙正提出全县20个乡区各推选1名乡绅主持救济活动。

      在崇祯十三年发生特大水灾后,陈龙正等代表的地方领袖,要求乡绅富室都进行平粜,八月份发布“公劝平粜谕”,要求乡间稍有赢余之家,根据各自实力认捐认粜,安抚已经不安的民生,维护地域秩序。在对本地乡绅富室努力劝赈的同时,对外来商户,主要是徽商典当也要求分米平粜。

      崇祯十三年秋天,蝗、潦兼灾,杭、嘉、湖三府乡民餐糠秕、剥草树,生活极惨。陈龙正在给浙江巡抚熊汝望的信中,认为可以参照苏州、松江二府的做法,即官民户产每亩都要输白米一升五合,由里长总输公所,以备赈济之用。钱士升也写信给熊汝望这位同科进士,希望他能照顾江南地区的救济工作,同时劝邻县的绅士们一起开展平粜,同时发起煮粥施救活动,并设立义冢收埋尸体。

      与陈龙正同时考中进士的江西人李陈玉还注意到,在嘉善县城墙外堆积了很多未葬之棺,填塞城堑,经过派人点视,竟有300多具,令人毛骨悚然。李陈玉要求县内民众在一月之内前来认领,此后无人认领的,就在冬至时,由他捐俸出资,雇佣土工统一埋于漏泽园。

      作为明末最耀眼的善堂组织,同善会的声望虽然远远盖过了县域社会内其他个人、家族、官府的善行善举,但基层社会生活中的很多慈善工作或救济事业也非常重要。同善会及与其功能相似的掩骸会、育婴堂、放生会(或称放生社)、养济院等众多善会组织与团体,已经介入了地域社会的各个层面。

      (摘自 《江西社会科学》2025年第1期,原标题《晚明县域社会救济事业与地方秩序维护——以嘉善县的慈善活动为中心》,作者冯贤亮)


    原文链接:https://smzt.gd.gov.cn/mzzx/llyj/content/post_480672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