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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一项心理救助服务规范获批广西地方标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救助管理站共同起草的《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 第3部分:个案辅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批准为广西地方标准,并从2020年11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广西在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上的空白。

      为进一步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使其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与温暖,改善自我认知,最终摆脱生活困境和心理困扰,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正常生活,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救助管理站自2017年便开始《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分为总则、心理健康教育、个案辅导三个部分,其中《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和《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 第2部分:心理健康教育》两项地方标准已于2018年11月发布。此次发布的个案辅导是《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与前2个地方标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3个标准,内容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呼应,对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跟踪回访、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了基础规范。  

      《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是广西首次发布的心理救助服务类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也处于先列,该标准以桂林市救助管理站10多年来开展心理救助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为“蓝本”。《成年受助人员心理救助服务规范》的制定,有利于统一规范心理救助服务,增强心理疏导和干预效果,使受助人员获得心理和精神方面关爱,让他们在得到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又能得到心理和精神上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尊重,重新找回自尊自信,更好地回归社会和家庭。同时也能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下一步,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救助管理站将认真抓好该标准的宣贯与实施,增强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工作能力,提高心理救助服务的工作实效和服务质量,让救助站成为每一位受助人员的“心灵中转站”。(桂林市民政局)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xsqxw/t6991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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