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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社会救助暖人心 <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21

      绥化市民政局持续强化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领域惠民便民服务水平,在全市23个乡镇(街道)先行实施社会救助权力下放试点,进一步缩短社会救助服务距离。社会救助权力下放后,原社会救助“两级审批、三级公示”优化为“一级审批、两级公示”。城乡居民可以在乡镇(街道)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待遇审核、保障金给付;增发、减发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对象认定、特困供养对象保障金给付;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临时救助金给付;低收入认定等业务,办事时间、距离明显缩减,社会救助兜底效能明显强化。

      在社会救助权力下放过程中,绥化市民政局坚持标准化运行模式,制定了《绥化市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力下放(试点)方案》,明确了乡镇、民政、编办、人社、财政的工作职责,做足政策保障。

      目前,绥化市23个试点乡镇(街道)已完成前期手续交接,具备承接社会救助审批确认的能力,预计7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166个乡镇(街道)将全部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的乡镇(街道)审批。


    原文链接:http://mzt.hlj.gov.cn/919/33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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