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舟山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动员会,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中的作用明确提出“三不”“三有”要求。
一是做到“三个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三个不”,即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得与任何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不得宣扬传播有关任何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
二是做到“三个有”。要充分发挥党员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中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三个有”,即一要“有担当”,要牢记党员职责,发现相关非法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及时报告,主动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二要“有鉴别”,认真区别合法行为与非法活动,不受虚假宣传、口号、包装影响,认清本质,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站台”“背书”。三是要“有影响”。除了以身作则外,党员同志要发挥自身影响,宣传、动员身边同事、家属特别是老年人,远离非法社会组织,挤压非法组织生存空间。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