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民政局以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夯实党建工作为抓手,实现社会组织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督促社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社会组织的发起人或单位必须签订《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书》,内容包括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活动开展、财务制度、行政处罚等,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发挥在登记、年检、监督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利用抽查、年检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年检、年检不合格或未依法开展活动的予以撤销或取缔。
督促做好党建工作。强化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要求有正式党员达到3名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应按党章的要求和程序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3名以下的,由业务主管单位选派党建指导员,并采取联建或挂靠的方式建立党组织,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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