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走进十堰市房县化龙堰镇社会治理调解工作室,“嘹亮人儿”原司法所长孟保华正忙着给刘老汉的儿媳王女士和任女士等人倒茶递水,同时讲解房县黄香温席孝敬父母故事,还让刘老汉的家族“嘹亮人儿”老党员邢伟道主持召开赡养调解会,让不愿赡养刘老汉的儿媳们惭愧万分,主动认错。
在房县,乡亲们遇到闹心事都喜欢找“嘹亮人儿”调解,“嘹亮人儿”成为群众的“解忧人”。房县将性格爽快、精明能干,说话办事公道的人称为“嘹亮人儿”。
为了发挥“嘹亮人儿”与村民“同饮一湾水”的地缘优势和亲情优势化解矛盾,2023年以来,房县选聘373名“嘹亮人儿”,组建281个县乡村矛调室(站),目前,已化解纠纷2763件,成功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70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开启“嘹亮人”“群贤共治”新局面。
当好调解的“知心人”
为了让“嘹亮人”充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房县严把“品行”关,突出群众信任、组织放心,选育“嘹亮人”。
房县“嘹亮人儿”工作室负责人汪承文,是一名县法院退休干部,群众信任,在多个岗位工作,熟悉法律,有丰富的调解经验,每次调解前,汪承文都要做足“功课”,熟悉纠纷情况,分析双方争议焦点,搞清矛盾的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以提高调解成功率和群众信任度。
调解现场。通讯员供图
“老百姓不是要争赢,而是要顺口气。”这是老汪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几天前,房县军店镇张明(化名)酒后因闲话激怒,翻墙进入刘三(化名)家里,在争吵中打伤刘三。刘三、张明本是亲戚关系,由于上辈人恩怨积深,加之村民煽风点火,镇村两级调解不仅没有调解缓和,反而“家族”矛盾升级。
今年8月22日,张明和刘三及亲属们找到县级“嘹亮人”调解室,老汪先做通“家族贤达人士”的工作,又让“双方”代表分别劝导。
了解到刘三和张明的妻子在一个企业上班,因为刘三平时爱开张明妻子的玩笑,引发张明误解,导致刘三挨打。汪承文迅速摸清情况,如果刘三要追究张明的法律责任,会对张明今后的生活造成影响。但如果刘三一味退让,最终不但矛盾没化解,可能会继续激化矛盾。
经过综合考量,汪承文通过倾听诉求,又通过《民法典》相关规定以案释法、劝解疏导张明其中的利弊关系,刘三决定不追究张明的法律责任,但张明要赔付医药费并当众道歉,和谐化解。
老汪表示,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从第三方角度理清纠纷事实,把法讲透、把理辩明,从中调停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合法诉求,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房县建立县级“嘹亮人”调解中心——乡镇“嘹亮人”调解工作室——村(社区)“嘹亮人”工作站三级组织,让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化解。
甘做普法的“引路人”
王成华是房县“嘹亮人儿”调解中心10名“金牌”调解员之一,司法所退休干部,在基层工作30余年。老王选聘县级“嘹亮人儿”后,更加注重学习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党的政策,大力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宁愿多跑跑腿,让群众更多了解法律知识,多一个人懂法,就多一个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老王笑着说。
30年来,王成华坚持“普法上门”,走遍全县20个乡镇,围绕农村宅基地、赡养老人、邻里和睦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普法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调解走访。通讯员供图
在房县,像“老王”这样的“嘹亮人儿”不在少数,只要有空,进村走一走,和群众“拉家常”,听意见、问情况、送政策、解难题。如今农民工维权、夫妻咨询孩子抚养权、邻里土地边界纠纷等找“嘹亮人儿”解决成为常态。
房县创新“嘹亮人儿”调解上下联动机制,整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力量,定期对“骨头案”和“钉子案”疑难重点矛盾攻坚化解。同时,县主要领导召开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调度会,确保了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推进。
做好维护稳定的“用心人”
发挥群众中“乡贤能人”力量化解群众矛盾,是“嘹亮人”工作优势所在。近期,城关镇桃园村村民杨某和余某因为晒场归属问题,一度矛盾激烈,双方互不相让。村上多次调解无效,“老徐”实地走访了解真实情况,联合县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召开“听证会”,现场举证问题消解杨某和余某的误会,最终让他们满意而归。
调解现场。通讯员供图
“老徐”说:“很多矛盾纠纷都是由小事引发的,只要调解把‘一碗水端平’,把事情断清楚,早介入、早处理、早化解,给双方‘台阶下’,这样大伙儿都服气。”
过去,由于基层矛盾化解不及时,一些地方出现多头、越级、重复上访现象。现在房县全面实行“三级联调”机制,县、乡镇、村社区“一条线”齐发力,实现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及时化解。
近年来,房县还聚焦党建引领“嘹亮人”边境治理,按照“‘嘹亮人’居住相邻、易于集中、便于管理”原则,采取“群众点单、‘嘹亮人’联系(中心)户转单、党支部接单”方式,收集解决出行、饮水等基层急难愁盼问题。青峰镇在“嘹亮人”带动下,探索出人情新风8种新办简办模式,既满足了村民喜庆事宜的庆祝愿望,又避免了大操大办、盲目攀比,赢得了群众共情共鸣,执行起来顺畅有力。让“嘹亮人”充分参与研究制定《村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办法》等群众自治制度,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今年,县综治中心强化激励考核办法,对“嘹亮人儿”调解室进行激励考核,考核部分由固定工资和调解成功计件两部分组成,确保“嘹亮人儿”多办“嘹亮事”,当好党委、政府的“减压阀”。通过辐射引领,城关镇成立“徐大姐矛调室”,军店镇成立“老祁矛调室”,化龙堰镇成立“老孟矛调室”等,形成了“一花引得百花开,百花捧出盛景来”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 代新成、夏旭东、李琼 )
稿件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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