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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导自演“入室盗窃”报“假警”,拘!

    来源: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5-12-02

      

      近日,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台阁牧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案情案件,违法行为人房某(化名)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为其“自作聪明”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

      2025年11月21日8时27分,台阁牧派出所接到群众房某报警,称其家中遭遇入室盗窃,屋内财物被翻找,贵重物品丢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勘查工作。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房某家中衣物、杂物散落一地,抽屉均被拉开,看似确有盗窃案件发生,房某也在一旁情绪激动地描述“被盗”经过。

      

      但民警在细致勘查中发现诸多疑点,现场痕迹与典型盗窃案发现场特征不符,且房某的陈述存在多处逻辑漏洞。

      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深入询问,房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其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

      经查,房某之子在外欠债,债主多次上门讨要,房某见债主又一次出现在自家监控中,心生不满,竟想出谎称家中被盗、借警方力量威慑债主的荒唐主意。随后,房某故意将家中翻乱,伪造盗窃现场并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房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依法对房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遇到债务纠纷等问题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切勿采取谎报案情等违法方式处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谎报、诬告案件,任何试图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警力资源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文链接:https://gaj.huhhot.gov.cn/gaj_jwdt/qsdt/202512/t20251202_1954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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