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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建杰:愿纠纷都能圆满化解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35岁的单建杰是宁河区法院潘庄法庭副庭长。在11年的审判工作中,她用“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担当,她带领的审判团队曾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团队”。

      担任员额法官以来,单建杰每年都要参与审理二三百起案件,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如果矛盾纠纷能在诉前化解,我们的审判压力就会小很多。”谈到当前的工作,单建杰认为,要缓解办案压力,加强诉源治理是关键。

      创新来源于实践。为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潘庄法庭推出了诉前纠纷化解新机制,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利用“吹哨报到”机制,法官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参与调处,争取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

      今年3月的一天上午,单建杰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出现一起棘手的矛盾纠纷。这起纠纷的当事人赵大姐和李大姐都从事订餐服务,赵大姐起步较早、客户较多,李大姐为招揽生意,未经同意便将赵大姐的订餐图片发布在了微信群里。赵大姐发现后很生气,便在微信群里发布了一些针对李大姐的不当言论。李大姐得知后到派出所报警,双方纠纷由此而生。

      经民警调解,双方说好第二天在各自的微信群里发布道歉信息,就不再相互追究了。然而,眼看纠纷就要解决,一个小插曲让努力前功尽弃。

      原来,李大姐从派出所出来后,路过一家小卖铺时与人谈起此事,称还要打官司维权,而谈话恰巧被赵大姐的儿子听到,赵大姐由此认为对方并无道歉之意,原本即将平息的矛盾再起波澜。

      接到派出所调解遇阻的“求援”电话后,单建杰和同事第一时间赶去参与纠纷调处。赵大姐对李大姐出尔反尔、毫无诚意的做法很气愤,不同意道歉,李大姐也对赵大姐不依不饶,调解陷入僵局。

      “这起纠纷之所以迟迟调解不成,主要是因为双方都爱面子,谁也不肯服软。”找到问题症结后,单建杰拿出了化解纠纷的“方子”——从平抚双方情绪入手,给正在气头上的当事人做“降温”处理;从情理法的角度,指出双方各自错误、分析双方责任,以及若不及时化解纠纷可能给彼此造成的精神上的困扰。

      就这样,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接受了调解方案,道歉内容和方式也得到了彼此认可,矛盾在诉前成功化解。

      多方努力最终“撤诉”

      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最迅速、有效的途径,不仅能实现“案结事了”,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单建杰发现,要想成功调解纠纷,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有时需要法官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才能达到最佳调解效果。

      2021年年底,一对老夫妇将“前儿媳”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孙子的抚养费。老夫妇的儿子几年前因意外去世,留下儿媳和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儿子、儿媳名下有一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儿子去世后,老夫妇决定抚养孙子长大,也得到了张某的同意。一晃几年过去了,张某已经改嫁,并育有一子。

      随着老夫妇年纪越来越大,加上经济条件不好,养育孙子愈发感到力不从心,因此希望张某能给予一定的抚养费,但这一要求被张某拒绝,老夫妇决定打官司“讨个说法”。

      单建杰接手该案后,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并了解了双方的真实想法。

      “前夫留下的房子,我那部分不要了,就送给大儿子。我的经济条件也不好,还有一个孩子要养,实在无力承担。如果‘前公婆’不愿意抚养,可以把孩子接到我身边生活。”

      “孙子是我们全部的希望,得跟着我们生活。这些年产生的抚养费和未来的抚养费,他妈妈理应承担。”

      双方都不退让,调解陷入僵局。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案件中涉及的房产可能会拆迁,因此双方没有变卖的意思,既然不能变现,抚养费从何而出?

      参与调解的有关部门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老夫妇近期给孙子申请了低保,虽然符合条件,但需要母亲签字。对于申请低保这件事,张某明确表示,签字可以,但对方得撤诉,也不能再要钱了。原告表示,如果低保申请下来,未来的抚养费可以不要,但他们担心,万一撤诉后低保没申请下来,抚养费也没了着落。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单建杰组织各方反复做工作,从抚养权归属、母亲需要承担的义务等方面释法晰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老夫妇同意撤诉,表示以前的抚养费不要了,张某也去民政部门签了字。低保办下来后,这起纠纷未等开庭,便得到彻底化解。

      一家人重拾往日温情

      “其实,大多数老百姓对于‘调解’这个过程还是认可的,毕竟如果真的打官司,特别是判决结案的话,最终效果未必会比调解好。”在单建杰的努力下,许多矛盾纠纷经过调解圆满化解,一些因家庭纠纷而产生的情感裂痕也得到了修复。

      家住宁河区的李某夫妇数年前收养了一个男孩,改名李某某。如今孩子已经长大,李某夫妇拿出全部积蓄帮养子娶了媳妇。婚后,儿媳生了一儿一女,李某夫妇当上了爷爷、奶奶,子孙绕膝,尽享天伦之乐。然而,近年来李某某外出打工,冷落了家中妻子,并一度产生离婚的想法。

      得知此事后,李某夫妇力挺儿媳,让儿子道歉并回归家庭,但是儿子也很倔强,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李某夫妇一气之下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和李某某的收养关系。

      考虑到这起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单建杰决定通过调解帮助修复亲情。李某某表示,养父母对自己很好,不想解除收养关系,李某夫妇则满肚子牢骚,不理解儿子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家不要。经过单建杰和调解员的进一步引导,李某这才说了实话,原来他在打工的时候,喜欢上了别人。

      “你忍心年幼的孩子没有完整的家吗?目前你的妻子、养父母都肯原谅你,你先想想应该怎么做……”涉及双方感情的事,法官也不好多说,只能从家庭责任、婚姻义务等方面进行劝导。

      最终,李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回归家庭,好好过日子,也向妻子和养父母道了歉。李某某的道歉得到了家人的原谅,养父母撤回了起诉,一家人恢复往日的和谐。

      “实践证明,化解矛盾纠纷‘宜早不宜迟’。只要群众有需求,有利于纠纷化解,我们就会在这条司法为民的路上一直走下去。”谈及今后的工作,单建杰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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