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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路上勇亮剑,他一年“闯关”800余次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清秀英俊;身穿法袍,文质彬彬。走进他的办公室,不是看到他在埋头翻阅卷宗,就是在接打电话。他,就是不久前获得“全国优秀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东丽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冠球。

      提起这位1990年出生的年轻法官,同事用一组数据说明他的优秀:2017年至2020年,刘冠球共收案1997件,结案1999件(含旧存)。其中,2019年收案826件,结案823件;2020年收案563件,结案567件(含旧存),结案率100%,结案数创该院纪录。

      抓住一切线索将案件“执行到底”

      参加法院工作近7年,刘冠球对“执行”二字有着深刻的认知。在他看来,每一份未履行判决都仿佛一份欠账,需要自己和同事们去兑现。这就好像打游戏一样,只有真正“通关”,才能让经办的执行案件禁得起时间的考验。

      刘冠球曾办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该案申请人有28名且很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接手该案后,刘冠球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然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该案的被执行人是本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刘冠球抓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这一线索,将其传唤至法院。王某来到该院报告财产并接受询问,称该酒店已经不再经营,而且不只托欠员工工资,还有其他欠款,均无力偿还。又经过几次沟通,王某交了3万元执行款,但相比55万元的欠款总额,这些钱无疑是杯水车薪。

      刘冠球没有放弃,带着法警对酒店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原酒店场所并没有停止经营,而是更名为另一家酒店。经询问得知,被执行人将酒店经营权转让给现酒店经营者。

      刘冠球要求现经营者在限期内提供转让协议,经核实发现现酒店经营者尚欠付被执行人转让款,被执行人存在对现酒店经营者的到期债权。刘冠球立即向现酒店经营者送达冻结债权裁定,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在现经营者处债权55万余元,后向现经营者送达到期债权履行通知书。

      起初,现经营者不配合,刘冠球将其传唤至法院,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后果。最终,现经营者配合法院工作,将上述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该系列案件执行到位,28名劳动者拿到了“血汗钱”。

      死缠烂打拒不执行?依法严惩!

      有些被执行人无视法律尊严,抗拒、阻挠法官执行工作,甚至用言语、暴力相威胁,对于这类案件,刘冠球总是以绝不轻言放弃的信条,将案件执结到位。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刘某购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张某反悔,于是成讼。东丽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张某依法腾空房屋交付刘某。张某不服,案件经二审、重审、再审,张某用尽审判程序,通过不停缠诉,企图否定判决效力,拒绝腾房。

      考虑到被执行人已经69岁,年事已高,刘冠球通过摆法条、讲道理,耐心与其沟通,告知其拒绝腾房的法律后果和风险。然而,被执行人丝毫没有听进去,还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刘冠球“违法执行”,无端指责法院“助纣为虐”,帮买受人“骗取”房产。张某缠访、无理访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案件的正常执行。而且,被执行人并未在涉执房屋居住,却将大量个人物品留置房屋内阻碍执行工作。

      面对重重阻力,刘冠球进一步分析案情,制定了司法惩戒、强制腾房和移送拒执三个执行方案。接下来,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腾房义务,且拒不交纳罚款。法院将被执行人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经多次沟通、补齐线索材料,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并将该被执行人刑事拘留。

      被执行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立即将涉案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并将涉案全部诉讼费、执行费以及罚款交付法院。经法院审理,被执行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

      善意执行,为企业寻得生机

      “谢谢法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去年7月,本市某营养餐配送公司的负责人专程来到东丽区法院,感谢刘冠球帮助企业寻得生机。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某营养餐配送公司拖欠另一家公司266万余元货款。刘冠球与执行局干警核实相关情况后,决定对被执行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当时冻结的账户里有2万元左右,后续还有20多万元经营款进账,但是这些钱显然远远不够。”刘冠球回忆说。

      通过进一步查询财产线索,刘冠球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大型便利店公司处存在到期债权可供执行,冻结到期债权,可以一次性执结完毕。与此同时,营养餐配送公司负责人找到法院,因为账户冻结,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其间,被执行人还向法院提供相关的供餐合同,证明在疫情期间曾为医院提供供餐服务,现申请法院解除对账户的冻结,并同意配合到期债权后期的履行。

      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刘冠球在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后法院向某大型便利店公司送达到期债权履行通知书,该公司将款项转入法院账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在办理“小额速执”案件过程中,刘冠球还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形成了立案分案快、传唤拘传快、执行举措快、结案放款快的小额执行案件办理流程,通过每天传唤4至5人、定期拘传的工作模式,不断压缩结案时间,做到“小案快办、繁案精办”,使执行效率不断提高。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cazx/tjcaw-ikftssap8887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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