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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无小事 永做有心人 ——黄骅市人民法院滕庄子法庭庭长张文庆的办案故事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资料图片:经过张文庆多次调解,当事人同意签订调解协议书。

      

      □王敬

      说话时笑意满满,地道的家乡话里透着真诚朴实的黄骅市人民法院滕庄子法庭庭长张文庆,扎根基层近20年,始终坚持案无小事,无论多简单的诉求、多小的诉讼标的,他都用心面对,带着感情做好释法答疑工作,收获了辖区群众的满满信任。

      倾情调解促破镜重圆

      老刘和妻子李某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听话懂事,成绩也很优秀。生活本应安稳幸福,但去年夏天,老刘突然来到法庭,要求起诉离婚。看完立案材料,张文庆产生疑惑:双方结婚20多年,儿女双全,家庭和睦,为什么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呢?本着挽救一个家庭的想法,张文庆首先与老刘进行了沟通。

      据老刘陈述,妻子李某患有乳腺癌,两个孩子又在外地上学,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负担愈发沉重,于是他常年在外打工挣钱维持家庭开销,夫妻二人长期分居,感情变淡,还时常争吵,因此觉得生活无法继续才提出离婚。

      张文庆又找到李某,告知她老刘的想法,李某得知后崩溃大哭,表示她只是因老刘工资突然减少有所顾虑,多次询问才会产生争吵,她并不想离婚。

      通过与双方的沟通,张文庆认为,双方感情基础仍然存在,只是因聚少离多缺乏沟通才引发争吵。基于此,张文庆再次对双方进行劝解,他让李某多想想老刘这些年对家庭的付出,引导她给予老刘多些信任,同时纾解老刘的心结,让他为生病的妻子和两个孩子着想,要对生活充满希望。最终,双方进行了一次深入交流,态度逐渐缓和,老刘主动撤回了起诉。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难度之大,从未让张文庆退缩。他说,每一个家庭都是必不可少的社会单元,家庭和睦才能社会和谐。调解案件时,他既不一味地“劝和不劝离”,也不盲目地用离婚解决矛盾,而是“对症下药”,从而妥善处理保护婚姻自由和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耐心劝导助难题化解

      基层法庭琐事多,有的群众虽然来到法庭,但内心并不想真的打官司,只是实在有难题无法化解,想找个地方寻求帮助。张文庆从不将来访群众拒之门外,而是尽其所能释法明理,给予帮助。

      2021年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刚开完庭的张文庆遇到了在法庭门口徘徊的孙大姐。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张文庆主动询问来意,孙大姐像找到救星般随之打开了话匣子。原来,孙大姐将自家的房子租给了小刘,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小刘没有续租,孙大姐本想将房子租给他人,却发现小刘放置在房屋内的物品并没有搬走,于是联系小刘,但小刘却以物品属同事所有为由迟迟不出面解决。房子没法出租,又担心私自处理他人物品不当,多次找小刘协商不成,孙大姐无奈之下来到法庭。

      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张文庆安抚了孙大姐的情绪,并当即拨打小刘电话核实情况。小刘表示,虽然合同是他签的,但真正租房的人是他的同事,同事是外地人,已经离开本地,他也无法联系到同事,更不好私自处理出租屋里的物品。见纠纷私下和解的可能性很小,张文庆建议孙大姐以房屋租赁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借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孙大姐听后,表示要回家考虑一下。

      几天后,孙大姐再次来到法庭,按照诉讼提示办理了立案手续。张文庆也再次联系小刘,直言其中利害:“虽然是你的同事实际租住在该房屋中,但租赁合同是你签订的,相关法律责任应由你承担……”经过反复沟通,小刘明白过来,于是与孙大姐达成调解协议,按约定期限搬走了相应物品,并支付了房屋占用期间的费用。

      事情了结,孙大姐又专程来到法庭,笑称一定要当面感谢张文庆,不仅帮她解决了大难题,也让她坚定了遇事找法的信念。

      能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

      滕庄子法庭司法管辖区域内大多是典型的农业乡镇,土地与辖区群众息息相关,由此引发的矛盾也不在少数。

      几年前,65名村民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及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村委会与科技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如此多的当事人,且案涉土地达3000亩,又事关乡村发展,案件引起了张文庆的高度重视。经过了解得知,案涉土地是黄骅市重点项目用地,且该项目被作为沧州市惠农兴业工作的一部分,是一个增加农业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好项目。了解情况后,张文庆决定与原告村民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提起诉讼的原因。

      65名原告认为,涉及土地租赁协议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中有诸多不合法、不符合议事程序的地方,且他们对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建设存在改变土地用途的担心,怕造成不可逆转的土地破坏。张文庆就原告的担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引导劝说双方从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角度对待项目建设问题,同时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谨慎严格审查,尤其对证明合同签订效力的证据组织双方质证。

      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张文庆认为,村委会在与科技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将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书交付科技公司,科技公司有理由相信该租赁协议没有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同时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据此,张文庆果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沧州中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在张文庆看来,变革中充满未知,但不尝试又怎能知道是否成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担心是必然的,但发展变革也是大势所趋。发展的洪流中,司法同样承担了不可或缺的责任。

      自2017年主持法庭工作以来,张文庆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2800余件,年均结案超550件,2020年办案更是超600件。每一起案件,无论大小,他都全心全意对待。面对群众需求,他独自承担压力,将温暖留给群众,秉承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始终当好基层法治前沿的“哨兵”。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调解标兵”“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pingan.org.cn/system/2022/06/16/0301697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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