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政法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作出突出贡献的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内江政法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变化新形象。
为全面宣传英模事迹,弘扬英模精神,汲取榜样力量,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标尺,以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姿态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四川法治报》平安内江专版特推出“内江政法英模巡礼”,带您一起走近他们。
“内江政法英模巡礼”·法院篇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有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2016年以来,该庭审理各类案件537件,结案率99.79%,审判质效居全院前列。审理了一大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涉群体经济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死刑案件核准率100%,无一冤假错案。该庭先后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评选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立专项审判集体三等功。该庭法官先后荣获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庭审标兵、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近年来,该庭审理了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审理了涉案资金12亿余元,集资参与人逾3000人,卷宗材料453宗的夏小龙等重大集资案;审理了判处死刑4人,无期4人,涉案毒品50余千克的戴勇、漆成彬等制贩毒重大毒品案……审理的李佳受贿案实现了三个效果的高度统一,获得了省委、省高院、市委肯定,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该庭不断探索工作模式,根据员额法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专业所长进行分工,分别承担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和量刑均衡,确保每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该庭督办的曹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黄小龙等恶势力团伙案入选省高院首批公布的10件黑恶势力典型案例。制定了《关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制定了《关于在人民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利用庭审对上千余名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开展“拒绝毒品 护航青春—禁毒庭审进高校”专项活动,提升大学生禁毒意识和能力。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全国“节约型机关”
隆昌市人民法院
隆昌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有在编干警113人。近年来,该院以“四字导向”织密青少年维权网,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爱”字出发,人性化审判,全方位维权。细化明确了“快审理、快归档”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圆桌审判”,创新刑事判决书附《法官寄语》模式,从情感角度更大化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二是“帮”字着眼,情感式教育、个性化帮教。联合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社区、学校等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庭审帮教,实施“判后回访”机制,强化关爱救助。三是“护”字着眼,联动式机制、全方位维权。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加强横向联合,出台配套保护制度三个。四是“情”字贯穿,预防型服务、多元化普法。依托“阳光护苗”和“花儿微公益”两个特色项目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开讲啦,法治宣传进校园”“花儿微公益——我是庭审观察员”等系列公益活动,真正让法治甘霖“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2015年被命名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2019年、2021年两度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21年8月,隆昌市法院被评为全国“节约型机关”。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人民法庭庭长 陈建
陈建,男,55岁,1985年10月到法院参加工作,现任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创新“1141”司法服务党建品牌,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体系。创新建立“党支部结对共建暨基层治理联系点”,指导村党支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共同创建“无讼”“无访”党组织。创建“陈建调解工作室”,总结运用“28字调解法”(即适时沟通、换位思考、情感碰撞、发动全员、持续用力、冷静处理、后续跟踪),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调撤率高达85.56%。践行“枫桥经验”,坚持每季度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案件指导。推动与法庭驻地中学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积极开展模拟庭审、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等“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因成绩突出,2019年10月,被最高法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最高法表彰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邓维亮
邓维亮,男,58岁,1981年参军,2001年9月从部队转业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邓维亮从事法院机关党建工作16年以来,以勤勉踏实的工作态度默默坚守工作岗位,为法院机关党建规范化提升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撰写的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文章多次在省高院、市直机关工委获奖,机关党建工作连续多年被市直机关评为优秀,获评全市机关“党建精品工程”。其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20年,由其牵头总结的“坚持五有八健全,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党建创新案例,先后在全国法院、最高法机关、省高院、市直机关做经验交流和推广。2021年6月,邓维亮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12月,被最高法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侯
王侯,男,36岁,200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侯勤于学习、办案规范,2019年以来受理案件358件,审结案件358件,结案率100%,办案质效在内江中院名列前茅。王侯所在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同时还是知识产权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他勇挑重担,承担了该庭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主笔的《死亡赔偿金性质研究》于2013年3月在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优秀奖。因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记个人嘉奖1次。2019年1月,被最高法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20年12月,被省高院评为四川省环资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强
唐强,男,39岁,2008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唐强从事司法审判工作14年,办理了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9年以来,办理案件220件,审结217件,结案率98.64%,死刑案件复核率100%,无长期未结案,无一冤假错案,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全院前列,无一投诉信访情况。因成绩突出,获评优秀公务员6次、优秀共产党员6次,记个人嘉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庭审标兵、内江市政法先进个人、内江市禁毒先进个人等称号。
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郑强
郑强,男,47岁,2008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强在法院研究室岗位上工作10余年,所承担研究室调查研究、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2014年以来,所在单位连续6年被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表彰为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案例工作、涉港澳台工作多次被省高院考核通报表扬,多次获学术讨论和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因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记个人嘉奖2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依法治市先进个人等。2012年,被省高院和省人社厅表彰为四川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9年,被最高法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内江中院供图
“内江政法英模巡礼”·检察篇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现有干警职工81名。一直以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全面综合保护原则,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机制,搭建妇女儿童援助“绿色通道”。建立以法律辅导、心理疏导、发展引导、经济救助为主要方式的“下访帮助工作机制”,与贫困妇女儿童家庭结对帮扶,用“亲情、友情、温情”帮助困难妇女儿童渡过难关。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建立“谭妈妈”“天使在路上”等5个未检品牌,借助多元化力量共同参与维权工作,促进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社会化 ;开辟儿童维权热线,建立维权工作站,向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以校园为主阵地,加强检校合作,选派107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采取云课堂、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活动。因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称号。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资中县人民检察院
资中县人民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现有干警职工69名。近年来,该院党组按照“明礼、尚勇、善谋、求真、厚德”的资中检察精神,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理念,围绕资中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狠抓执法办案工作,稳妥办理涉案金额4100余万元的包某某电信网络荐股诈骗等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打造“船城检察,廉政先锋”品牌,第二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廉洁细胞”,“党建+”的做法被内江市委推广,并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组建的“侠廌”办案团队,被授予四川检察机关“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因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2020年10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现有干警职工58名。一直以来,该院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把联系群众的触角延伸到“百姓心中”。2017年,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投资近百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规范高效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9年以来,接待来信来访260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答复。制定出台《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落实“六保”任务,增设民营企业专用通道,扎实抓好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特色作用,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3.3万元。因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称号。2021年11月,被最高检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这是自200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后,连续五届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全国“最美家庭”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三级主任科员 卢宁宁
卢宁宁,女,38岁,200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三级主任科员;丈夫兰天,现任西藏军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这个特殊的“军人家庭”、光荣的“老西藏之家”,在“老西藏”精神的传承赓续中绽放出爱党爱国、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爱情之花。结婚16年来,卢宁宁在紧张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照料双方父母、教育子女的重担,毫无怨言,用无私与付出支持国防事业。在卢宁宁的支持下,兰天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工作中,把青春奉献给高原戍边事业。双方父母主动分担子孙照料教育,帮忙打理家务,鼓励他们投身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中。2021年11月,被全国妇联评为2021年度全国“最美家庭”。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陈进
陈进,女,39岁,2006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85件,其中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创建“谭妈妈”工作室,参与制发《市中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42次、心理咨询94人次,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300余次,开展家庭教育226人次。开展法治课堂、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普法教育活动,受教育学生8000余人次;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辅导、性侵害预防等专题辅导,累计1000余人次参与。因成绩突出,先后荣获首届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2022年3月,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部门联合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余力 内江市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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