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访谈

    34年,他有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04

      

      检验痕迹、查验现场,为办案人员答疑解惑、确立案件侦查方向……2月16日,陕西省洛南县公安局“樊有宏工作室”里一派繁忙的景象。

      樊有宏是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从警34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事技术一线,参与主勘各类刑事案件4000余起,依靠刑事技术提供证据支撑侦办案件1500余起,直接破案600余起。他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潜心钻研心理测试技术,利用传统手段和科学技术,极大提高了公安系统指纹检验比对效率。他利用测谎技术助力侦破20余起重特大刑事案件,被称为洛南刑侦技术的“定海神针”。2022年5月,樊有宏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22年9月,他被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评为“最美基层民警”。

      今年1月初,为引导全警从身边英模汲取精神养分,用实际行动把“樊有宏”这个公安品牌、公安名片树好树牢,在统筹谋划、科学设置、严格把关基础上,洛南县公安局报经上级公安机关和洛南县委、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专门为樊有宏设立以他名字命名的“樊有宏工作室”。

      据介绍,“樊有宏工作室”是以心理测试技术为主,指纹、足迹鉴定为辅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室,主要依靠樊有宏精湛的心理生理测试技术、图像处理和指纹足迹鉴定技术,服务侦查破案,为刑事案件办案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技能、技术支撑,为侦查破案提供新思路,总结新战法,培养更多、更专、更强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

      1月14日,丹凤县某小区发现一具男性尸体,当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成功锁定一名嫌疑人,但该嫌疑人拒不承认作案事实。是“他杀”还是“自杀”?丹凤警方邀请樊有宏协助破案。樊有宏带领工作室助手经过现场勘查及尸体尸表照片查看,当即作出“他杀”的结论。

      “警方通过对现场及尸体检验,怀疑死者系煤气中毒死亡,无法确认他杀。但从死者遗留的血迹以及由内到外的烧伤足以证明系人为造成,确定是嫌疑人使用电击工具致人死亡并伪造了煤气中毒的作案现场。无需进行测谎,建议加大讯问力度。”樊有宏肯定地说。他根据现场勘查对案件进行推理,协助当地警方成功攻克嫌疑人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交代了于1月13日将受害人电击致死并伪造成死者意外煤气中毒死亡的犯罪事实。

      今年春节期间,“樊有宏工作室”充分发挥刑侦技术优势,成功破获“1·12”盗窃案、“1·17”交通肇事逃逸案等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记者 阮仕喜 通讯员 王丹 李重立)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1/1288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