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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敬!他们是照亮法治道路的那道光——眉山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展播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0-26

      为保护战友和群众,他是被嫌疑人刺成“血人”仍不松手的英雄;十年扎根一线,任劳任怨,她是连续工作72小时只为固定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证据的环保卫士;以极致匠心擦亮眉山天府新区法治底色,她是公平正义的“躬行者”,也是社会稳定的“排雷手”;在基层岗位上化解一起起纠纷,温暖一个个家庭,他是群众身边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经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候选人展示、党风廉政建设和违法情况审查、典型事迹宣传、专家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公示等环节,近日,眉山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和提名奖出炉。今天,四川法治报带您走进眉山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的故事。

      

      ●蒋久华

      

      浴血擒顽凶 英魂铸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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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久华

      

      【人物小档】

      

      蒋久华,中共党员,四川越西人,1976年9月出生,2023年4月17日勇斗歹徒牺牲。曾获嘉奖4次、优秀公务员5次、优秀共产党员5次。牺牲后,先后被青神县公安局党委、青神县委、眉山市委、四川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在战友的回忆里,他敢打敢拼,诚恳踏实认真负责;在群众的印象里,他善良勇敢,亲民爱民热心服务。他就是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铮铮誓言的蒋久华。

      

      蒋久华先后在越西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禁毒大队和青神县公安局白果派出所、黑龙派出所、青竹派出所工作,生前系青神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二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

      

      被刺成“血人”仍不松手

      

      2023年4月17日,蒋久华正带着青竹派出所辅警陈星、李俊在辖区开展走访调查工作,13时许,行至青神县西门壳牌加油站附近时,发现了一名可疑人员。

      

      蒋久华和战友迅速分三个方向散开,对其形成三面合围之势。突然,嫌疑人猛然冲向位于竹林方向的陈星,并持刀将其逼进竹林深处,捅伤在地。见战友被刺,背后又有加油站,附近还有超市、居民小区和学校,有大量无辜的群众,如让其窜入其中,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保护群众安全,蒋久华和李俊毫不犹豫火速向嫌疑人合围。蒋久华先到一步,就立即从背后抱压控制嫌疑人。不料,嫌疑人持刀疯狂挥刺,蒋久华左腋下方中刀,顷刻间血流如注,但他仍保持着抱压的姿势拼尽全力控制嫌疑人行动。与此同时,李俊也上前和身负重伤的蒋久华、陈星一起与嫌疑人殊死搏斗。在一名热心群众的协助下,他们彻底制服了嫌疑人,蒋久华却倒下了。因伤势过重,蒋久华于当日15时许壮烈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46岁。

      

      “当时,蒋哥面色苍白说不出话来,鲜血染红了他的警服,但他仍紧紧抓住嫌疑人。直至嫌疑人被制服,倒在血泊中的蒋哥才松开手,可任由我们呼喊,他却再也没睁开双眼。”时隔数月,李俊回想起搏斗场景仍非常悲痛。

      

      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015年,蒋久华在黑龙派出所辖区走访时,了解到一名徐姓儿童因父亲吸毒导致家徒四壁,母亲又离家出走,其不得不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至10岁还未上户入学。他多方奔走收集材料,帮助孩子成功上户,主动协调辖区学校将其招收入学,还定期从自己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资助孩子,同时协调县妇联等单位为其争取到更多救助。2018年,黑龙镇茅林村83岁的村民陈某某反映,她的儿子黄某某1997年外出务工失踪,一直杳无音信。蒋久华立即采集陈某某DNA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失踪人员库,但经比对无结果,事后他多次深入走访调查,也未获得任何线索,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但蒋久华并未就此放弃,时时惦记着这个事情。2019年2月,蒋久华在一次上门开展二代身份证办理工作时,从一位返乡农民工处了解到黄某某可能在河北石家庄一餐馆务工的情况,他便想方设法同该餐馆负责人取得联系,最终通过照片比对和视频通话,确定了该人就是失踪20多年的黄某某。考虑到黄某某没有身份证无法乘车,他又与黑龙派出所所长一起驱车上千公里将黄某某接回了青神老家,一家人终于团聚。蒋久华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也把他记在心里。听闻蒋久华牺牲的噩耗后,青神县白果乡、黑龙镇、青竹街道等他生前工作、生活过的地方的群众,自发前往眉山市殡仪馆送他最后一程。他们中有老人、有少年、有干部、有群众、有知己故交,更有许多素未谋面却被其事迹深深感动的各界人士。

      

      入警以来,蒋久华先后办理行政案件500余起,参与侦破刑事案件41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0余名。凡是他经手主办的案件均未接到过任何投诉,归档整理的案卷材料也无一错漏,是领导和战友们公认的“全能战士”。

      

      ●李娇

      

      “守护碧水蓝天是我毕生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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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娇

      

      【人物小档】

      

      李娇,中共党员,四川眉山人,1988年11月出生。先后获评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四川省第四届“最美基层环保人”、2020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她,十年扎根一线,任劳任怨,为固定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曾连续工作72小时;她,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敢于亮剑、铁腕执法,在眉山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素有“铁娘子”的称号。

      

      她就是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坡大队副大队长李娇。当被问及是什么力量让她如此坚守时,她言辞坚定:“守护碧水蓝天是我毕生的事业。”

      

      脚踏实地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2012年,李娇大学毕业便走上环保一线,并立志将守护碧水蓝天作为毕生的事业。

      

      处处留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是她的工作常态。一次普通的日常执法检查中,李娇突然闻到一股刺鼻性气味,进而发现一处隐匿厂房内有人进行废机油桶切割,现场存放大量疑似危险废物。为避免证据遗失,李娇带领执法人员连夜将疑似危险废物扣押、称重,并妥善转运至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暂存。为了锁定违法证据,李娇同办案人员72小时连续高强度地调查取证。最终5名被告人获刑,该案成为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后四川省首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并作为典型案例在生态环境部官网上刊发报道。

      

      近年来,李娇带领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臭氧攻坚、重污染天气管控、危废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管控等专项行动50余次,灵活采用重点排查、双随机检查、节假日抽查、夜查蹲守、无人机在线巡查、测管协同等手段,排查问题600余个,督促问题整改500余个,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0余起、罚款1200余万元,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名普通的生态环境一线执法人员以自己的行动在眉山的土地上践行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生态为民用真情真心帮助群众

      

      在环境违法企业面前,李娇铁面无私。但面对人民群众时,她总是笑脸相迎,如同邻家大姐姐一般温暖。

      

      2021年,一起被重复投诉了60余次的环境问题牵动着李娇的心,投诉人多次反映其家附近工厂排放臭气。李娇创新提出“小白卡”工作法,将环境执法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村组义务监督员、企业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在“小白卡”上,向周边村民发放,群众可24小时拨打电话反映问题,一旦臭味发生,立即启动村监督、镇检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的快速联动机制,层层响应,迅速查办,大大缩短了投诉件的办理时间,也精准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小白卡”案例最终被《中国环境报》刊发,全国推广。

      

      2022年3月,眉山市“蓝天保卫战”誓师大会后,她把群众反复举报、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大的企业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与同事一一排查。探索性提出了“一帮一”服务,即由一名执法人员联系一家企业,以每月每人不少于两次的频率主动到企业帮扶,“面对面”倾听心声、“一对一”精准对接、“点对点”解决难题,同时开启环保客服云服务,通过建立企业管理QQ、微信群,将管理对象全部拉进群里,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帮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付何新

      

      奔跑在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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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何新

      

      【人物小档】

      

      付何新,中共党员,重庆璧山人,1989年7月出生。曾荣获全省法院岗位标兵、眉山市2017年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多次被嘉奖。

      

      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再到执行局局长,他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忠诚履行职责,坚守着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应无愧于法院赋予他的神圣使命,无愧于人民群众的信赖。

      

      他就是洪雅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付何新,长期奋斗在执行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用巧劲啃下“骨头难案”

      

      “胆大心细,有勇有谋”是同事们对付何新的一致评价。

      

      2020年,某销售公司与任某、洪雅县某加油站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任某、洪雅县某加油站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从任某处收购该加油站。任某拒不履行合同,申请执行人向眉山中院起诉,最终判决任某应继续履行合同,将该加油站交付申请执行人。判决生效后,任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眉山中院指令洪雅县法院执行该案。执行干警多次通知任某,任某仍拒绝主动清理搬迁。付何新与双方沟通释明,不断引导双方解决关键争议,终于促成双方当场同意就存放在油罐里剩余汽油和柴油交由申请执行人暂行保管,并待油品采样质量鉴定合格后再代为销售。最终腾退顺利完成,当日将加油站以现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付何新积极参与并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主动要求办理“骨头案”,善于使巧劲化解矛盾。近5年,付何新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500余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52亿元,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

      

      法也容情铸和谐

      

      “执行工作以强制性做后盾,但它不是冰冷机械的。如果抛开情理,司法的温度更无法为民众所感知。”如何让执行工作兼具法律和情理,付何新一直在探索。

      

      付何新在办理四川某有限公司差欠银行贷款一案时,在对其资产进行处置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拖欠70余名职工工资共计408.2万元,并且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对外差欠巨额债务,公司资产变现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70余名职工找到我们,将希望寄托在了我们执行局身上。”付何新回想起当时的情况,脸上仍有些许动容。他多次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和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提出涉该公司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的建议并获批准,最终圆满解决了职工工资和社保问题,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执行过程中,付何新总是努力寻求多方权益的平衡点,受到当事人的点赞肯定。手书感谢信、赠送锦旗、当面致谢……群众的点赞是对付何新专业度和浩然气的肯定,更是对审判公正和法律公平的深深尊崇。

      

      功夫不负有心人,“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创下了网格员协助最快6小时执结案件的纪录,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近年来,付何新又主导率先推出“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形成“以险养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体系,截至目前,已累计投保174万元,向196名被救助人发放救助保险金222.93万元。

      

      ●张军

      

      “为人民服务”是职业赋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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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军

      

      【人物小档】张军,中共党员,广安市武胜县人,1984年8月出生。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4次。2020年2月被总队评为2019年度全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法制岗位十佳能手)。2021年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评为优秀法制员。

      

      “我家边上就是消防队,从小就常听消防车的警笛声。大学毕业那年,湖北消防刚好到学校招录,我想为大家做一点贡献,就这样加入了这支光荣队伍。”加入消防救援队伍16年,如今,张军已经是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工程师。

      

      近3年,张军先后被省消防救援总队抽调参与全省消防执法改革政策宣讲、《四川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起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手册编写工作;作为主责承办人起草了《眉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眉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等重要规范性文件。

      

      在建章立制上勤思善研

      

      “在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一些内容难免有争议,这也一定程度反映社会所需的消防监督执法不仅涉及正确使用法律法规,还需要准确掌握数量较大、范围较广的技术标准。”作为支队专职法制员,张军清楚认识到要把好法制审核关,首先必须做到自身业务素质过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知识,先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他还坚持以研促学,时刻掌握消防执法领域的最新动态,深入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其撰写的《浅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和出具失实文件的界定标准》《消防技术服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适用》《浅议消防法监督执法中没收违法所得的适用》在《消防科学与技术》刊发,其中两篇获评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优秀论文奖二等奖。

      

      近年来,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导致的火灾数量不断上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难点、痛点。为此,张军积极探索以法治手段破解消防安全治理难题。他广泛学习、比较各地先进做法,深入全市高层建筑、老旧住宅、商业建筑等多类场所开展调研,总结梳理实践中切实可行的管理举措。在标准起草中,他承担了文稿重要部分的起草和文稿整体的整理、协调工作。通过半年多努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终于通过评审并公布施行。

      

      在监督执法中守护公平

      

      作为一名消防监督员,张军长期奋战在消防监督执法一线,时刻都在和“消防通道不畅通”“损坏、挪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较量。每次检查,他都严字当头、细致入微,对隐患问题整改“锱铢必较”“寸步不让”。“有时候从业者或者负责人存在‘消防队来找事’的误解,但通过讲解消防安全重要性、开展火灾事故警示和给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大家也都理解了,也明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在为生命负责。”张军说。作为支队专职法制员,张军始终坚守公平、公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近3年共计审核执法案件300余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136份。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了全市消防营商环境。近3年,支队连续获评全省消防先进执法单位,2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全省消防优秀执法案例。

      

      ●周建玲

      

      以法治护航眉山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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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建玲

      

      【人物小档】

      

      周建玲,中共党员,乐山五通桥人,1979年7月出生。2020年被眉山市委政法委评为眉山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1年被眉山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曾经,她是一锤定音的法官,在办结的2000余件案件中,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无一件案件当事人申诉信访,结案率100%。如今,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法干警,她以极致匠心擦亮眉山天府新区法治底色,深情抒写着无愧于时代的法治新篇章。

      

      她就是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周建玲。

      

      公平正义的“躬行者”

      

      周建玲曾在乐山市五通桥区法院工作15年,因为不是科班出身,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先后攻读了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在五通桥区法院工作期间,周建玲办结了民商事、破产案件2000余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无一件案件当事人申诉信访,结案率100%。撰写的判决书被省高院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被乐山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庭工作者,以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对百姓的服务之情树立了法官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

      

      任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司法局政治部主任以来,她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角色转换”,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并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

      

      周建玲运用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创新优化“三查三核三审”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为政府决策把好关口、防范风险,为眉山天府新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协议等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究,高质量编制行政复议工作分析报告。全覆盖升级打造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92个,落实法律顾问“坐班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延伸;牵头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打造法治建设眉山天府新区样板。

      

      社会稳定的“排雷手”

      

      工作中,周建玲开拓创新,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管委会的法律顾问中组织全国优秀、省内一流的律所3家,一手组建法律顾问团,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单兵作战转向团体协作,由单一的诉讼代理转向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为稳步推进问题楼盘的处置工作,周建玲迎难而上,主动请缨担当创项目问题处置法治保障专班具体责任人,积极对接有关司法部门,联合法律顾问团,分析研判问题处置中的相关法律问题13次,全过程参与问题处置,做到矛盾问题集中在哪里、法律服务工作就跟踪到哪里,出具法律意见40余份,为处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全面介入眉山天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出具法律意见100余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近年以来,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依法执行”工作模式,防范化解处置出现的劳资、欠租等纠纷,在维护新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中不断展现着“巾帼担当”。

      

      ●李晓丹

      

      以法治底色绘就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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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丹

      

      【人物小档】

      

      李晓丹,中共党员,黑龙江省方正县人,1973年11月出生。2019年荣获眉山市优秀律师称号,2020年荣获眉山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1997年,一个偶然的机遇,让本是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的李晓丹有了一个律师梦。他毅然辞去事业单位编制,通过努力取得了司法资格证书,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谈及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样大胆地“转业”时,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副主任李晓丹满脸自豪:“律师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很考验一个人的能力,也能体现出一个人能发挥何种价值。”

      

      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

      

      “大家都以为律师是在一个个官司中成长的,其实不然。”李晓丹笑道,有一种不打官司的律师,叫做“非诉律师”。作为一名非诉律师,李晓丹从2015年开始更多地作为客户的经营助手,而政府部门也是他的主要客户。从业21年,李晓丹共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00余家。

      

      “之前为东坡区金融办服务的过程中,他们办理了一起融易融资非法集资案件令我记忆深刻。”李晓丹回忆道,因为自己的本专业是经济管理,所以在这起案件中他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力,负责指导了三个工作组。他和工作组的成员们先后在东坡、仁寿、彭山值守,接待受害群众500余人,做登记、核实信息、解答咨询、讲解政策等事项。此外,李晓丹还参与政府工作协调会,并在会上汇报情况和诉求,提出合理的维稳建议。

      

      从业21年,李晓丹办理民事案件1100余件,刑事案件200多件,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200余家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这期间,他还担任眉山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编写了《后疫情时代企业法律风险的调查与思考》,入选《2020眉山市法学研究立项课题成果选编》。李晓丹参与了眉山市区两级政府的发债法律业务,担任市知识产权调解员,为全市知识产权维权纠纷提供调解服务,从而填补了眉山市在这两个领域律师以专业资格参与法律工作的空白。

      

      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

      

      除了做好律师的本职工作外,李晓丹还是达宽律所的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律所的党建工作。他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律所发展双向融合,突出解决好“三大发展”力量,以“四大工程”为载体,突出解决律所律师社会责任与荣誉感,提炼了“1234”党建工作法,受到高度肯定和赞扬,并被眉山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行业推广。为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李晓丹还组织开展了“联百企、联百村”活动。“去年,我们律所和丹棱县桂香村签订了党组织联建协议,帮助他们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李晓丹说,2022年,律所与丹棱县仁美镇桂香村党委联建后,确定了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服务项目,他率队参与该村创建方案的制定,每月派出一名党员律师为该村村民举办法治讲堂,解答法律咨询,在双方的努力下,使得桂香村成功创建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此外,李晓丹还积极推动桂香村党委与眉州东坡集团党支部联建,助力桂香村立足丰富的农副产品和生态绿色产品与眉州东坡集团联合,让农副产品增值增收。之后,李晓丹还将眉山市肢体残疾人协会的“助残养鸡、共同富裕”项目引入桂香村,帮助残疾人创收增收。

      

      ●黄金龙

      

      用初心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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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龙

      【人物小档】

      

      黄金龙,中共党员,四川仁寿人,1982年3月出生。荣立三等功一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办案就要办精品。”眉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黄金龙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深耕案件审理“责任田”,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提炼“严细深实”四字审理工作法。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切实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从事案件审理及法规工作6年来,黄金龙主审或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起申诉,主导研究起草《眉山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暂行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多项经验做法在全省作交流发言。

      

      坚持学深悟透把好“关口”当好“窗口”

      

      2018年,黄金龙刚转隶到眉山市纪委。“刑事上对量刑情节有着清晰的规定,但党纪处分只有警告到开除五个档次,且没有明确细化的量纪情节,个案办理应该怎样确定处分档次?”带着这样的疑问,他一头扎进党纪法规的书海中,从此桌上关于法条渊源、条规解读的材料也越堆越高,审理室的灯也越熄越晚……这些年,黄金龙始终保持着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习惯,他从一名审理“小白”逐渐成长为具有丰富理论储备和实践经验的审理骨干,并于2020年被纳入全省案件审理人才库。

      

      从事审理工作以来,黄金龙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领悟好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最新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从政治上看问题、想事情,善于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案件审理人员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成为业务上的“排头兵”,才能做到敢于说‘不’、善于说‘行’。”黄金龙说。

      

      从严从实从细确保案件审理质效

      

      “审理案件必须准确适用四种形态,做到精准定性、不枉不纵,因为案件审理工作轻则关系到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重则失去人身自由,办案不能有丝毫马虎,必须慎之又慎,严之又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黄金龙说。

      

      知行合一、行胜于言。黄金龙把高质量的要求贯彻到每一起案件审理工作始终,2018年以来,他主审或参与审理的150余起各类案件,无一起申诉或司法机关不予起诉、判决无罪的情况。审理的某某副县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被评为市级精品案件;审理的某董事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被省纪委监委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

      

      在工作中,黄金龙也会遇到不解的问题,“为什么同样的情节,不同处分主体给予的处理结果却不一样?”从个案问题出发,黄金龙对全市范围内公职人员某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开展了调研,深入相关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发现全市范围内对此类案件因各种原因存在处理不平衡、不统一的问题,影响了党纪政务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此,针对调研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办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该违法行为的工作提示,确保处理平衡。

      

      一路走来,初心不改。黄金龙表示,他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初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始终做到忠诚担当、严谨细致,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李小强

      

      在平凡中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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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强

      

      【人物小档】

      

      李小强,中共党员,1981年7月出生。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眉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眉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仁寿县十佳政法干警,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检18年,他始终恪守检察为民宗旨,践行勤勉实干精神,扎根检察办案一线;细心、耐心做好每一项工作,精益求精办好每一个案件,他用青春谱写着正义华章,用真心诠释着为民情怀,用行动践行着使命担当。他就是仁寿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李小强。

      

      使命如磐成为公诉办案尖兵

      

      办案中,李小强始终秉持审查要“细”、指控要“准”、说理要“清”的办案理念。

      

      2021年9月,李小强办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后的眉山市首例自洗钱案,这是一起贩卖毒品后自洗钱案件,为了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和真相,他将毒品犯罪和洗钱罪进行同步审查。面对“零口供”,他仔细审查购毒人员的证言、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最终锁定被告人陈某某多次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为找出自洗钱的有力证据,查清陈某某洗钱的主观故意,他引导侦查取证,依法调取2021年3月至5月陈某某贩卖毒品期间的支付结算账户流水信息,发现多次支付交易记录。随后他又找到银行专业人员对流水信息进行分析,发现多次流转、漂白毒资的证据。2021年11月5日,仁寿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零口供的被告人陈某某在铁证面前认罪服法!

      

      2021年,袁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因涉案人数多、被害人多且遍布全国各地、证据相互交织,需要花大量时间整理分析。为确保精准指控犯罪,李小强一头扎进工作,连续数日吃住在办公室。为吃透案情,他将几十本卷宗翻阅一遍又一遍,有时候来不及吃饭就用泡面加饼干充饥,累了就在办公桌上打个盹,他把每一笔诈骗事实都弄得清清楚楚,并用表格固定,为法庭上的有力指控打下了坚实基础。而这仅是李小强日常办案的一个缩影,他办理的1000余件案件无一起错案,牵头办理的齐某某等20余人涉黑案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开拓创新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李小强积极推动全省跨部门办案平台在仁寿试点建设工作,检察环节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为了保障非涉密案件全部通过平台流转,制定《跨部门办案平台流转案件实施细则》,明确流转的具体罪名、流转标准、考核标准等。严格落实跨部门办案平台“单轨制”运行,对电子卷宗以及各类文书在受理、流转、移送等各环节中高标准要求审查接收,对分辨率低、不完整、顺序错误等案件全部退回,并在线上详细说明原因,让数据多跑路,干警少跑腿。

      

      为改变以往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全部手工录入证据的现状,李小强主动对接,力促实现了OCR功能转化,减少录入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提升了办案质量。实现电子卷宗在公检法系统间“秒传”,促使案件材料流转加快,大大提升了办案效能,让案件办理跑出“加速度”。审查逮捕平均用时由过去的6.5天减少到5天,缩短用时23%以上,审查起诉平均用时由过去的25天减少到15天,缩短用时40%以上;案管录入案件由过去的10分钟,减少到3分钟,时间上节约了70%;平台电子卷宗和业务交互流转由原来的最快30分钟稳定提升至2分钟,效能提高10倍以上,律师阅卷由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变为在家就能实现阅卷。

      

      ●陈永健

      

      扎根基层 守护寿乡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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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健

      

      【人物小档】

      

      陈永健,中共党员,1986年4月出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全省成绩突出青年民警、全省百佳社区民警,2022年度彭山区榜样(敬业奉献奖)。

      

      用汗水点缀着灿烂的警徽,用行动践行着铮铮的誓言,他将服务人民牢记在心、践之于行;默默奉献,用心用情念好寿乡平安经,他把当好群众贴心人作为目标。他就是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凤鸣派出所副所长和党支部委员陈永健。

      

      为民解忧他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

      

      2020年8月16日,彭山区突降暴雨,江口社区雨量陡增,出现了50年未遇的洪灾,多个村庄被淹、多处山体滑坡、部分群众被困。面对洪流,陈永健带领派出所民辅警、村社干部和志愿者挨家挨户疏散劝离群众。获悉江口社区有群众被洪水围困后,陈永健立即带队奔赴受灾地点,将事先准备好的安全绳套在自己身上冲在最前端急流中探路,以人墙方式开展救援工作,最终被洪水围困的10余名群众得以安全转移。后因抗洪抢险工作成绩突出,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大多都是普法工作,陈永健以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为引领,通过日常排查、全面排查、集中排查、滚动排查等“四查”举措,实现了所在社区“矛盾不上交”目标,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所管辖社区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2019年底,“江口沉银案”刑释人员张某回到社区,因无一技之长,出狱后与社会脱节,多次与邻里发生纠纷,面对调处也抵触不配合。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陈永健将张某作为重点管控关注对象,多次登门对其耐心“宣教”和“劝导”,也终于感化了张某,说出了自己想从头开始的真实想法。此后,陈永健积极奔走于辖区,帮张某在江口工地上寻得一份体力活,让其生活有了保障,同时让张某明白了通过正当渠道表达合理诉求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道理。

      

      2019年,陈永健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当年派出所目标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个人被荣记三等功一次。

      

      一警多能助力侦查破获大要案

      

      陈永健先后在公安机关治安、交警、派出所等多部门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坚持干一行专一行,努力实现“一警多能”,在主抓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主动参与各类案件侦办,先后助力破获了系列大要案。

      

      2015年参与侦办“5·1”特大文物盗窃案(江口沉银案),因工作突出,陈永健被评为彭山江口沉银案侦破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参与侦破“江南印象”“馨港湾”“御指天香”多起大型洗浴场所组织卖淫案,他被眉山市评为“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参与侦破“12·1污染环境案”“潘红革销售假药案”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类案件,他被评为彭山区“食药环”安全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参与侦破“7·2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8·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他被评为全省打击物流寄递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先进个人。2019年参与侦办“鑫圆系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他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吴卫国

      

      调解有一手 全力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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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卫国

      

      【人物小档】

      

      吴卫国,中共党员,乐山沐川县人,1973年6月出生。2021年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做好调解工作,需要自身素质过硬,更需要一颗善解人意之心;需要具备基本专业技能,储备丰富的法律知识,更需要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心声。”这是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太和司法所负责人,三级主任科员吴卫国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动之以情化解纠纷解民忧

      

      家长里短、邻里矛盾、琐事口角……这些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看似是一件件“小”事,但却事关家庭和谐和人民的幸福。吴卫国时常奔走于大街小巷,事无巨细了解群众生活中的忧心事、烦心事,确保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就地化解。年近九十的黄婆婆虽有4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到司法所反映请求解决。吴卫国立即前往黄婆婆住处了解家中情况,并走访其邻居和亲友调查矛盾根源。摸清情况后,吴卫国多次与存在矛盾的子女反复沟通,耐心劝解,告知子女之间即使有矛盾也不能因此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最终,在吴卫国的努力下,几名子女就黄婆婆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多调解一起纠纷,群众就少一些烦忧,自己也多一份成就感。”吴卫国说,在调解工作中首先要了解案情,理清楚当事人的真正诉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做工作,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在一起婆媳因拆迁款分配产生的纠纷中,婆媳双方经过村委会和司法所数次调解,始终无法就拆迁款分配达成一致。吴卫国没有放弃,分析双方的心理和矛盾焦点,从当地的遗产继承习惯、双方的生活实际等方面摆事实、讲道理,婆媳最终解开心结,拆迁款顺利分配。

      

      明之以法防止冲突升级纾民困

      

      “无论纠纷大小,我们都会尽其所能调解好,防止小纠纷酿成大案件。”吴卫国说,即使是没有调解成功的纠纷,也会定期跟进,引导群众通过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2020年,一名顾客在就餐时意外死亡,死者家属和餐馆经营者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报警后,该案件被移交到司法所处理。吴卫国及时安抚双方情绪,并引导死者家属合法表达诉求。为了兼顾双方时间,吴卫国晚上下班及周末放假期间也奔走在调解路上。在双方情绪都较为稳定后,吴卫国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对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人身损害赔偿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并站在双方的角度分析,最终经过细致的法律分析和耐心劝解,经营者同意增加一定的补偿金额,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的路上,从来都没有捷径,只有一次又一次的走访,一遍又一遍的劝解,一个问题接一个的处理,才能真正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吴卫国以对工作孜孜不倦的责任心,对问题锲而不舍的耐心和对群众无微不至的关心,在基层岗位上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温暖了一个又一个家庭,他是群众身边真正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熊勇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rw/20231025/2800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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