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访谈

    用AI换脸抢购茅台,3名90后被判刑!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5-09-29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还以“AI换脸”技术“骗”过人脸识别,只为了抢购茅台再加价转卖……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三名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限制、非法抢购茅台的年轻人,均被法院判刑。

      

      批量注册账号抢茅台

      事情要从2023年5月说起。当时,1997年出生的安徽人谢某刚结婚不久,无所事事。某天,他在刷网络帖子时意外发现,转卖茅台酒利润惊人:只要中签,就能以原价购入茅台,转手能赚上千元。

      嗅得“商机”的谢某根据帖子给的攻略,加了“撸茅台”交流群,并按照攻略在多个微信小程序上注册参与抽签,正式成为一名全职“黄牛”。

      由于系统限制,一个账号在一段时间内仅限购买一次。为了提高中签次数,谢某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实名认证的微信号一同参与抽签,中标后购买搭售商品、拿到茅台,再转卖给收酒的“同行”刘某。但账号很快就不够用了。

      眼见身边已经无处可借,谢某转而开始向群友购买他人身份信息,用于注册更多账号参与抽签。可问题是,茅台的系统在中签后的付款环节设置了人脸识别认证,怎么绕过这道关?

      在群友指点下,谢某又从赵某处购买了中签账号对应注册人的人脸照片,再交由张某利用AI软件合成动态人脸视频,试图“骗”过识别系统。

      “没想到真有用。”一次次成功后,谢某越发大胆,不断购买信息注册。直到2024年6月,谢某在小程序上的行为被警方监测到异常,遂被抓获。赵某、张某也一同落网。

      “AI换脸”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赵某、张某也都是90后,三人同是“黄牛”群的群友。平日里,赵某没事就在网上搜罗他人的个人信息,用来出售牟利。而张某则跟谢某一样,没有正经工作,不久前刚从他人处学习了“AI换脸”技术,为有需求的“黄牛”们提供技术服务。

      截至被抓获,赵某向谢某等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10000余元;张某帮助他人破解人脸识别认证系统,非法获利6000余元;谢某则据此购得茅台酒60余瓶,非法获利12000余元。

      2024年12月,案件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谢某、张某、赵某三人均向检察机关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慎研判,检察官认为,谢某、张某等人利用AI换脸技术非法破解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其核心行为系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欺骗并绕过系统防护机制,非法获取了系统的控制权限,但并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原有功能造成破坏性或永久性的损害,亦未实施删除、修改、增加数据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赵某未经许可,非法出售公民个人头像照片至少560余张,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此外,谢某、张某、赵某三人的行为扰乱茅台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侵犯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也侵害其他茅台酒购买人的平等购买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上虞区检察院依法向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谢某、张某、赵某停止侵权,删除持有的所有涉案个人信息及AI换脸视频制作软件,按照各自非法获利情况支付相应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在法院调解下,上虞区检察院和三被告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各被告均已履行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经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谢某、张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至12000元;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7/2025-09/19/content_1280260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